1.一种悬空桌面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桌体,包括桌面主体和桌面支撑结构,所述桌面支撑结构固定连接于所述桌面主体,以使所述桌面主体与地面间形成预设高度;悬空支撑结构;拓展桌面结构;所述悬空支撑结构固定连接于所述桌体与拓展桌面结构之间,以在所述拓展桌面结构下表面与所述桌面主体上表面之间形成悬空空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悬空桌面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桌面支撑结构包括桌下横梁和桌腿;所述桌下横梁的第一横梁部位于所述桌面主体的下方,且所述第一横梁部连接所述桌面主体和所述桌腿;所述桌下横梁的第二横梁部伸出所述桌面主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悬空桌面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悬空支撑结构包括至少两个间隔布置的第一连接件和第二连接件;所述第一连接件的数量为至少两个且间隔布置,每个所述第一连接件能够与所述桌下横梁或者所述桌面主体相连,所述第二连接件连接至各所述第一连接件,以形成悬空支撑结构;其中,所述第二连接件的长度方向与所述第一连接件的长度方向之间呈一夹角,75°≤夹角≤105°。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悬空桌面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件与所述拓展桌面结构相连,且所述第一连接件的顶面高于所述桌面主体的上表面;和/或所述第二连接件与所述拓展桌面结构相连,且所述第二连接件的顶面高于所述桌面主体的上表面。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悬空桌面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拓展桌面结构包括拓展桌面和连接支撑结构,所述连接支撑结构的下部通过所述第一连接件和所述第二连接件固定,所述拓展桌面固定于所述连接支撑结构上方,且所述拓展桌面高于所述桌面主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悬空桌面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支撑结构包括底板以及垂直于所述底板设置的支撑体,所述底板固定于所述第一连接件和所述第二连接件,所述支撑体的上下两端分别与所述底板和所述拓展桌面相连接,所述底板与所述拓展桌面之间具有至少一个容置空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悬空桌面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体包括多个平行的支撑板,相邻的所述支撑板围构成所述容置空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悬空桌面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桌体还包括电机驱动组件和开关控制组件。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悬空桌面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悬空桌面结构还包括灯光设备,所述灯光设备位于所述连接支撑结构的所述底板的上表面、下表面和/或嵌在所述底板中。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悬空桌面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悬空桌面结构的整体结构可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