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合成纤维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洗涤机构以及用于将合成纤维(5)传送至所述洗涤机构进行洗涤的传送机构,所述洗涤机构包括清洗板(1)以及挡板(2),所述挡板(2)设置在所述清洗板(1)上所述合成纤维(5)传送方向的两侧,所述清洗板(1)的清洗面与水平面之间形成有倾斜夹角,所述清洗板(1)的清洗面上设置有扰流机构,以使得清洗液从所述清洗板(1)顶部流至底部时对流经所述清洗面的清洗液形成扰流作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合成纤维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扰流机构包括多个沿所述合成纤维(5)的传送方向依次排布的凸起部(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合成纤维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部(3)包括沿所述合成纤维(5)的传送方向依次形成的第一工作面(31)和第二工作面(32),所述第一工作面(31)与所述第二工作面(32)之间形成有凸起夹角。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合成纤维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工作面(31)与所述第二工作面(32)的共用边缘垂直于所述合成纤维(5)的传送方向。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合成纤维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工作面(31)与所述第二工作面(32)之间呈圆弧过渡。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合成纤维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洗面与水平面之间的倾斜夹角为5°~80°。
7.根据权利要求2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合成纤维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部(3)的外轮廓与所述清洗面之间的最大距离为5mm~200mm。
8.根据权利要求2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合成纤维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机构包括若干个驱动辊(4)以及支撑组件,所述驱动辊(4)通过所述支撑组件设置在所述清洗板(1)沿所述合成纤维(5)的传送方向的两端,所述合成纤维(5)通过若干个所述驱动辊(4)张紧传送且能够与所述凸起部(3)之间形成有间隙。
9.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合成纤维洗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合成纤维(5)传送方向为自所述清洗板(1)顶部传送至所述清洗板(1)底部或自所述清洗板(1)底部传送至所述清洗板(1)顶部。
10.一种合成纤维生产线,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根据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合成纤维洗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