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显示装置的底座组件,显示装置包括后盖,其特征在于,所述后盖设置有定位配合孔和固定配合孔;所述底座组件包括:底座立柱,设置有安装壁面,所述安装壁面设置有多个安装孔组,且,所述安装孔组包括定位孔和固定孔;和,定位件,包括安装端和定位端,所述安装端可插设于任一所述定位孔,且,所述定位端可插设于定位配合孔;其中,所述多个安装孔组沿竖向设置于所述安装壁面;在所述定位件分别插设于所述定位配合孔和任一所述安装孔组的定位孔的情况下,所述固定配合孔的位置与该所述安装孔组固定孔的位置相对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底座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件的定位端设置有台阶结构;且,所述定位配合孔的包括插入部和卡接部;其中,所述插入部的尺寸大于或等于所述台阶结构的尺寸,且,所述卡接部的尺寸小于所述台阶结构的尺寸。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底座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插入部设置于所述定位配合孔的上半部,且,所述卡接部设置于所述定位配合孔的下半部。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底座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配合孔的卡接部背离所述底座立柱的一侧设置有避让凹槽,且,所述避让凹槽的尺寸大于或等于所述台阶结构的尺寸。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底座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孔组包括多个所述固定孔;且,所述后盖对应于多个固定孔设置有多个固定配合孔。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底座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固定孔沿竖向设置,且,所述后盖的多个固定配合孔对应于多个所述固定孔沿竖向设置;其中,定位孔的上方和下方分别设置有至少一个固定孔,以及,所述定位配合孔的上方和下方分别设置有至少一个固定配合孔。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底座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立柱还设置有线槽,且,所述线槽相对于所述显示装置设置于所述底座立柱的另一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底座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线槽背离所述显示装置的侧壁面设置有开口;所述底座组件还包括:盖板,可拆卸的盖设于所述线槽的开口处。
9.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装置本体,包括后盖,所述后盖设置有定位配合孔和固定配合孔;和,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用于显示装置的底座组件,所述底座组件包括定位件和底座立柱,所述底座立柱设置有多组定位孔和固定孔;在所述显示装置本体安装于所述底座组件时,所述定位件分别插设于所述定位配合孔和任一所述定位孔以对显示装置定位,且,所述固定配合孔与所述固定孔的位置相对应。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包括多个用于显示装置的底座组件;其中,所述显示装置本体的左半部和右半部分别对应设置有至少一个底座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