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与防护墙合建的轨道交通高架线吸隔声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隔声防护装置包括钢立柱和吸隔声单元板,所述钢立柱沿轨道方向等间距设置于电缆槽与轨道之间;所述防护墙采用混凝土浇筑于所述钢立柱之间,所述防护墙的高度高于所述电缆槽顶部盖板;所述吸隔声单元板设置于所述防护墙顶部,并且安装在所述钢立柱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与防护墙合建的轨道交通高架线吸隔声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立柱为H型钢立柱,所述吸隔声单元板采用插板式安装于所述H型钢立柱的腹板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与防护墙合建的轨道交通高架线吸隔声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隔声单元板的表面为金属铝合金板,内部填充有由玻璃棉、岩棉或泡沫铝制成的内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与防护墙合建的轨道交通高架线吸隔声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隔声单元板的表面为多孔、尖劈或波纹。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与防护墙合建的轨道交通高架线吸隔声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隔声单元板与钢立柱的翼缘板之间均设置有橡胶条。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与防护墙合建的轨道交通高架线吸隔声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隔声单元板顶部与所述钢立柱平齐,其高度高于相邻轨道的轨面,且低于行车安全界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与防护墙合建的轨道交通高架线吸隔声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车安全界限为列车在所述轨道上行驶时不能逾越的轮廓尺寸线。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与防护墙合建的轨道交通高架线吸隔声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轨道桥梁梁面上设置有预埋螺栓,所述钢立柱通过预埋螺栓固定在轨道桥梁梁面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与防护墙合建的轨道交通高架线吸隔声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墙直接浇筑在轨道桥梁梁面上。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与防护墙合建的轨道交通高架线吸隔声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两侧均设有所述与防护墙合建的轨道交通高架线隔声防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