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无收缩至微膨胀变形的UHPC,其特征在于,由如下混合均匀的按重量份数计的各组分组成:水泥:300~600份;活性掺合料:100~300份;惰性掺合料:120~380份;减缩掺合料:60~250份;活性激发剂:20~120份;砂:900~1200份;粗骨料:0~500份;纤维:100~250份;补偿剂:5~25份;减水剂:7~25份;水:70~220份;其中,所述活性掺合料为50%~100%粉煤灰与0~50%磨细矿渣粉的混合物,且在所述活性掺合料中,平均粒径为5μm~10μm的粉体颗粒占所述活性掺合料的质量比例为50%~80%;在所述惰性掺合料中,平均粒径为3μm~10μm的粉体颗粒占所述惰性掺合料的质量比例为50%~100%;所述砂为10wt%~20wt%多孔砂与80wt%~90wt%硬质砂的混合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收缩至微膨胀变形的UHPC,其特征在于,所述粉煤灰和所述磨细矿渣粉的平均粒径均为5μm~20μ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收缩至微膨胀变形的UHPC,其特征在于,所述惰性掺合料选自石灰石粉和/或石英粉,且石灰石粉、石英粉的平均粒径均为3μm~20μ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收缩至微膨胀变形的UHPC,其特征在于,所述减缩掺合料选自沸石粉、陶瓷粉、高岭土中的至少一种,且沸石粉、陶瓷粉和高岭土的平均粒径均为3μm~20μm。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无收缩至微膨胀变形的UHPC,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减缩掺合料中,平均粒径为3μm~10μm的粉体颗粒占所述减缩掺合料的质量比例为50%~10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收缩至微膨胀变形的UHPC,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激发剂选自硬石膏、半水石膏、二水石膏中的至少一种,且硬石膏、半水石膏和二水石膏的平均粒径均为5μm~30μ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收缩至微膨胀变形的UHPC,其特征在于,所述砂的最大粒径不超过2.36mm。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无收缩至微膨胀变形的UHPC,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孔砂选自陶砂、珊瑚砂、再生骨料砂中的至少一种,所述硬质砂为河砂和/或石英砂。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无收缩至微膨胀变形的UHPC,其特征在于,所述粗骨料选自玄武岩、石灰岩、花岗岩中的至少一种,且所述粗骨料的颗粒粒径为5mm~16mm;所述纤维的直径为0.15mm~0.4mm、长度为13mm~25mm;且所述纤维选自形状为平直、端勾或波浪形的镀铜钢纤维中的任意一种,或至少两种按照任意比例的混合物;所述补偿剂选自氧化钙、氧化镁、氧化钙-氧化镁复合中的至少一种;所述减水剂为聚羧酸高效减水剂,且减水率不低于30%;所述水泥为强度等级为42.5以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和/或硅酸盐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