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开源项目外部开发者识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获取用户端发送的开发者识别请求;所述开发者识别请求包括目标软件项目的名称和目标开发者的唯一身份标识;根据所述开发者识别请求在后台服务器数据库中查找所述目标软件项目的设定时段内的最新开发者行为数据;当所述后台服务器数据库内没有所述最新开发者行为数据时,从互联网上搜索并下载所述目标软件项目的所述最新开发者行为数据到所述后台服务器数据库;将所述最新开发者行为数据对应的目标开发者行为事件标记为特权事件,将标记后的所述最新开发者行为数据存储于后台服务器数据库;所述目标开发者行为事件为需要存储库的写权限的行为事件;当按时间顺序查找不到所述目标开发者执行的下一件特权事件时,在所述特权事件的创建时间起至设定时长的时间段上将所述目标开发者标记为外部开发者;将所述目标开发者在所述目标软件项目中拥有外部开发者的标记的时间段返回给所述用户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开源项目外部开发者识别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按时间顺序查找到所述目标开发者执行的下一件特权事件时,所述开源项目外部开发者识别方法还包括步骤:在所述下一件特权事件的创建时间起至设定时长的时段上将所述目标开发者标记为内部开发者;所述设定时长为三个月;开始按时间顺序查找所述目标开发者执行的再下一件特权事件是否存在,执行再下一个时间段的开发者标记处理。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开源项目外部开发者识别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后台服务器数据库内已有所述最新开发者行为数据时,所述开源项目外部开发者识别方法还包括步骤:根据所述目标开发者的唯一身份标识从所述目标软件项目的所有开发者行为数据中过滤出所述目标开发者对应的开发者行为数据;根据所述目标开发者对应的开发者行为数据,计算所述目标开发者在所述目标软件项目中作为外部开发者的时间段并返回给所述用户端。
4.一种开源项目外部开发者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请求接收模块,用于获取用户端发送的开发者识别请求;所述开发者识别请求包括目标软件项目的名称和目标开发者的唯一身份标识;数据库查找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开发者识别请求在后台服务器数据库中查找所述目标软件项目的设定时段内的最新开发者行为数据;项目获取模块,用于当所述后台服务器数据库内没有所述最新开发者行为数据时,从互联网上搜索并下载所述目标软件项目的所述最新开发者行为数据到所述后台服务器数据库;事件标记模块,用于将所述最新开发者行为数据对应的目标开发者行为事件标记为特权事件,将标记后的所述最新开发者行为数据存储于后台服务器数据库;所述目标开发者行为事件为需要存储库的写权限的行为事件;开发者标记模块,用于当按时间顺序查找不到所述目标开发者执行的下一件特权事件时,在所述特权事件的创建时间起至设定时长的时间段上将所述目标开发者标记为外部开发者;识别返回模块,用于将所述目标开发者在所述目标软件项目中拥有外部开发者的标记的时间段返回给所述用户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开源项目外部开发者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按时间顺序查找到所述目标开发者执行的下一件特权事件时,所述开发者标记模块还用于在所述下一件特权事件的创建时间起至设定时长的时段上将所述目标开发者标记为内部开发者,跳转执行再下一个时间段的开发者标记处理;所述设定时长为三个月。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开源项目外部开发者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后台服务器数据库内已有所述最新开发者行为数据时,所述开源项目外部开发者识别装置还包括:数据过滤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目标开发者的唯一身份标识从所述目标软件项目的所有开发者行为数据中过滤出所述目标开发者对应的开发者行为数据;所述识别返回模块还用于根据所述目标开发者对应的开发者行为数据,计算所述目标开发者在所述目标软件项目中作为外部开发者的时间段并返回给所述用户端。
7.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开源项目外部开发者识别方法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