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
充电桩的推荐方法和装置
马龙飞、张宝群、肖万芳、曾佳妮、王立永、王琼、王洪彪、焦然、刘畅、宫成、李亚运、张晓麟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马龙飞 专利 263
清华大学信息通信行业流程行政管理商务信息处理
张
张宝群 专利 381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其他用途模型电动车充电电动车辆动力
肖
肖万芳 专利 64
北京潞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物理仪器发电变电配电计算技术
曾
曾佳妮
机构 暂无技术领域 暂无
王
王立永 专利 214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信息通信行业流程行政管理商务信息处理
王
王琼 专利 17
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技术模式识别物理仪器
王
王洪彪 专利 69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行政管理信息通信行业流程商务信息处理
焦
焦然 专利 126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池充供电物理仪器其他用途模型
刘
刘畅 专利 14
北京鼎诚鸿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商务信息处理信息通信行业流程
宫
宫成 专利 122
北京科东电力控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模式识别信息通信行业流程供电配电储能
李
李亚运 专利 37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计算技术物理仪器商务信息处理
张
张晓麟 专利 8
北京华商三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动车充电信息通信行业流程计算技术
摘要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充电桩的推荐方法和装置,涉及新能源技术领域,其中,该方法包括:将与多个充电桩连接的电网按区域划分为X个子电网,之后,依据X个子电网中的每个子电网的电网类型、第一数据、第二数据以及第三数据确定该子电网对应的区域内每个充电桩的目标电价,依据每个充电桩的目标电价和目标用户到每个充电桩的距离确定电网中的每个充电桩的充电成本,将充电成本最低的充电桩作为目标用户对应的目标充电桩。本申请解决了在为用户选择推荐充电的充电桩时,现有技术中缺乏对充电桩所属电网的电网信息进行考虑所造成的用户选择的充电桩的充电成本高的技术问题。
1.一种充电桩的推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将与多个充电桩连接的电网按区域划分为X个子电网,其中,X为正整数;依据所述X个子电网中的每个子电网的电网类型、第一数据、第二数据以及第三数据确定该子电网对应的区域内每个充电桩的目标电价,其中,所述第一数据用于表征所述子电网对应的区域内汽车的充电信息,所述第二数据用于表征所述子电网对应的区域内发电设备的功率盈余信息,所述第三数据用于表征所述子电网对应的区域内充电桩的销售电价信息,所述目标电价为在未来时刻的充电桩的实时电价;依据每个充电桩的目标电价和目标用户到每个充电桩的距离确定所述电网中的每个充电桩的充电成本,其中,所述充电成本用于表征所述目标用户在所述未来时刻选择对应的充电桩进行充电的成本;将所述充电成本最低的充电桩作为所述目标用户对应的目标充电桩;其中,在依据所述X个子电网中的每个子电网的电网类型、第一数据、第二数据以及第三数据确定该子电网对应的区域内每个充电桩的目标电价之前,所述充电桩的推荐方法还包括:判断所述X个子电网中的第i个子电网的负荷占比是否大于预设百分比,其中,所述负荷占比为所述子电网的一级负荷与二级负荷之和占所述子电网的总负荷的百分比;在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负荷占比大于所述预设百分比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电网类型为第一类型;在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负荷占比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百分比的情况下,判断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新能源占比是否大于所述预设百分比,所述新能源占比为所述子电网对应的区域内发电设备生成的新能源电量占总发电量的百分比;在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新能源占比大于所述预设百分比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电网类型为第二类型;在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新能源占比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百分比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电网类型为第三类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的推荐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据所述X个子电网中的每个子电网的电网类型、第一数据、第二数据以及第三数据确定该子电网对应的区域内每个充电桩的目标电价,包括:依据所述每个子电网的第二数据确定该子电网对应的Y个充电设备中的每个充电设备的功率盈余,Y为正整数;将所述每个子电网对应的Y个充电设备的功率盈余之和作为该子电网对应的目标功率盈余;依据所述每个子电网的第一数据和第三数据确定该子电网对应的区域内每个充电桩的第一影响度,其中,所述第一影响度为所述充电桩的每日充电价格对所述充电桩的每日充电成交量的影响程度;依据所述每个子电网的电网类型、目标功率盈余以及所述每个充电桩的第一影响度确定该子电网对应的区域内每个充电桩的目标电价。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充电桩的推荐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据所述每个子电网的电网类型、目标功率盈余以及所述每个充电桩的第一影响度确定该子电网对应的区域内每个充电桩的目标电价,包括:依据所述每个子电网的电网类型、目标功率盈余以及电网调度参数确定该子电网对应的未来功率盈余,其中,所述未来功率盈余为预测得到的所述子电网在所述未来时刻的功率盈余;依据所述每个子电网对应的每个充电桩的第一影响度对该子电网对应的所有充电桩进行分类,得到该子电网对应的P个充电桩集合,其中,P为正整数,每个充电桩集合包括的任意两个充电桩的第一影响度相等;获取所述每个子电网对应的P个充电桩集合中的每个充电桩集合的第一价格和第二价格,其中,所述每个充电桩集合的第一价格为该充电桩集合包括的充电桩对应的最高每日充电价格,所述每个充电桩集合的第二价格为该充电桩集合包括的充电桩对应的最低每日充电价格;依据所述每个子电网的未来功率盈余和预设功率盈余确定该子电网的综合影响度,其中,所述预设功率盈余等于所述子电网的最大功率盈余值,所述综合影响度等于所述未来功率盈余和所述预设功率盈余的商对应的负值;依据所述每个子电网的综合影响度、电网类型以及该子电网对应的每个充电桩集合的第一价格和第二价格确定该子电网对应的每个充电桩的目标电价。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的推荐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据所述每个子电网的综合影响度、电网类型以及该子电网对应的每个充电桩集合的第一价格和第二价格确定该子电网对应的每个充电桩的目标电价,包括:在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电网类型为第一类型的情况下,依据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综合影响度、第一预设阈值以及每个充电桩的每日充电价格确定所述第i个子电网对应的每个充电桩的第一电价;在所述充电桩的第一电价大于所述充电桩所属充电桩集合的第一价格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一价格作为所述充电桩的目标电价;在所述充电桩的第一电价小于或等于所述充电桩所属充电桩集合的第一价格,并且所述第一电价大于或等于所述充电桩所属充电桩集合的第二价格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一电价作为所述充电桩的目标电价;在所述充电桩的第一电价小于所述充电桩所属充电桩集合的第二价格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二价格作为所述充电桩的目标电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的推荐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据所述每个子电网的综合影响度、电网类型以及该子电网对应的每个充电桩集合的第一价格和第二价格确定该子电网对应的每个充电桩的目标电价,包括:在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电网类型为第二类型的情况下,依据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综合影响度和每个充电桩的每日充电价格确定所述第i个子电网对应的每个充电桩的第二电价;在所述充电桩的第二电价大于所述充电桩所属充电桩集合的第一价格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一价格作为所述充电桩的目标电价;在所述充电桩的第二电价小于或等于所述充电桩所属充电桩集合的第一价格,并且所述第二电价大于或等于所述充电桩所属充电桩集合的第二价格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二电价作为所述充电桩的目标电价;在所述充电桩的第二电价小于所述充电桩所属充电桩集合的第二价格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二价格作为所述充电桩的目标电价。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的推荐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据所述每个子电网的综合影响度、电网类型以及该子电网对应的每个充电桩集合的第一价格和第二价格确定该子电网对应的每个充电桩的目标电价,包括:在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电网类型为第三类型的情况下,依据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综合影响度、每个充电桩的每日充电价格、第二预设阈值以及第三预设阈值确定所述第i个子电网对应的每个充电桩的第三电价,其中,第一预设阈值、所述第二预设阈值以及所述第三预设阈值均不相等;在所述充电桩的第三电价大于所述充电桩所属充电桩集合的第一价格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一价格作为所述充电桩的目标电价;在所述充电桩的第三电价小于或等于所述充电桩所属充电桩集合的第一价格,并且所述第三电价大于或等于所述充电桩所属充电桩集合的第二价格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三电价作为所述充电桩的目标电价;在所述充电桩的第三电价小于所述充电桩所属充电桩集合的第二价格的情况下,将所述第二价格作为所述充电桩的目标电价。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充电桩的推荐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据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综合影响度、每个充电桩的每日充电价格、第二预设阈值以及第三预设阈值确定所述第i个子电网对应的每个充电桩的第三电价,包括:检测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综合影响度是否大于预设影响度;在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综合影响度大于所述预设影响度的情况下,依据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综合影响度、每个充电桩的每日充电价格、第二预设阈值确定所述第i个子电网对应的每个充电桩的第三电价;在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综合影响度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影响度的情况下,依据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综合影响度、每个充电桩的每日充电价格、第三预设阈值确定所述第i个子电网对应的每个充电桩的第三电价。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充电桩的推荐方法,其特征在于,依据每个充电桩的目标电价和目标用户到每个充电桩的距离确定所述电网中的每个充电桩的充电成本,包括:依据所述目标用户到所述电网中的每个充电桩的距离确定该充电桩的第一子成本,其中,所述第一子成本用于表征所述目标用户到达对应的充电桩需要的时长;依据所述目标用户的汽车的缺额电量和所述每个充电桩的目标电价确定该充电桩的第二子成本,其中,所述缺额电量用于表征所述汽车的储能总电量与所述目标用户到达对应的充电桩之后汽车的剩余电量之间的差值,所述第二子成本用于表征所述目标用户到对应的充电桩为汽车充满电的总价格;对所述每个充电桩的第一子成本和第二子成本进行加权求和,得到该充电桩对应的充电成本。
9.一种充电桩的推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划分单元,用于将与多个充电桩连接的电网按区域划分为X个子电网,其中,X为正整数;第一确定单元,用于依据所述X个子电网中的每个子电网的电网类型、第一数据、第二数据以及第三数据确定该子电网对应的区域内每个充电桩的目标电价,其中,所述第一数据用于表征所述子电网对应的区域内汽车的充电信息,所述第二数据用于表征所述子电网对应的区域内发电设备的功率盈余信息,所述第三数据用于表征所述子电网对应的区域内充电桩的销售电价信息,所述目标电价为在未来时刻的充电桩的实时电价;第二确定单元,用于依据每个充电桩的目标电价和目标用户到每个充电桩的距离确定所述电网中的每个充电桩的充电成本,其中,所述充电成本用于表征所述目标用户在所述未来时刻选择对应的充电桩进行充电的成本;第三确定单元,用于将所述充电成本最低的充电桩作为所述目标用户对应的目标充电桩;其中,所述充电桩的推荐装置还包括: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X个子电网中的第i个子电网的负荷占比是否大于预设百分比,其中,所述负荷占比为所述子电网的一级负荷与二级负荷之和占所述子电网的总负荷的百分比;第四确定单元,用于在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负荷占比大于所述预设百分比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电网类型为第一类型;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在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负荷占比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百分比的情况下,判断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新能源占比是否大于所述预设百分比,所述新能源占比为所述子电网对应的区域内发电设备生成的新能源电量占总发电量的百分比;第五确定单元,用于在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新能源占比大于所述预设百分比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电网类型为第二类型;第六确定单元,用于在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新能源占比小于或等于所述预设百分比的情况下,确定所述第i个子电网的电网类型为第三类型。
暂无引用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