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轨道线路路基沉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检测组件和与所述检测组件电连接的辅助组件,且所述检测组件位于所述辅助组件的上方;所述检测组件包括第一检测机箱,所述第一检测机箱内且其两端分别设置有激光发射器和图像获取设备,所述激光发射器用于向所述路基发射激光,以形成位于所述路基上的标记,所述图像获取设备用于获取含有所述标记的检测图像,并检测所述路基的沉降;所述辅助组件包括电源、控制器以及操作屏,所述激光发射器、所述图像获取设备、所述控制器和所述操作屏均与所述电源连接,所述激光发射器、所述图像获取设备和所述操作屏均与所述控制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线路路基沉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图像获取设备用于获取含有所述标记以及所述标记所位于的基准面的检测图像,所述基准面指位于所述路基上且与水平面存在一夹角的平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线路路基沉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发射器的发射角度为45°或大于45°。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线路路基沉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检测机箱对应所述激光发射器的激光发射端和所述图像获取设备的图像获取端均设置有透明视窗,所述透明视窗向下倾斜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轨道线路路基沉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视窗的外侧设置有用于清洁其外表面的清洁机构。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轨道线路路基沉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固定机构,所述固定机构与所述第一检测机箱连接,所述固定机构用于与外部部件连接以固定所述第一检测机箱;所述图像获取设备在垂直所述激光发射器的发射方向上与所述激光发射器间隔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轨道线路路基沉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微调机构,所述固定机构通过所述微调机构与所述第一检测机箱连接,所述微调机构包括抱夹和固定杆,所述抱夹与所述固定机构连接,所述固定杆与所述第一检测机箱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轨道线路路基沉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转动机构,所述微调机构通过所述转动机构与所述第一检测机箱连接,所述转动机构的两端分别与所述固定杆、所述第一检测机箱连接,且所述第一检测机箱可以通过所述转动机构相对于所述固定机构在水平方向上转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轨道线路路基沉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机构包括水平设置的弧形轨道和连接件,且两者的一端转动连接,另一端连接有可活动的第一锁紧件,所述弧形轨道与所述固定机构连接,所述连接件与所述第一检测机箱连接,所述第一检测机箱可以通过所述第一锁紧件使得所述连接件沿所述弧形轨道转动。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轨道线路路基沉降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组件还包括第二检测机箱,所述第二检测机箱对外还设置有光传感器,所述光传感器用于检测环境亮度,并将环境亮度信息发送至所述图像获取设备和/或所述控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