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管夹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管夹本体,包括两个可翻转打开的卡环部、分别沿两个卡环部的开口处向外伸出的夹紧凸缘部;两个卡环部闭合后中间形成夹持空间,两个所述夹紧凸缘部之间通过卡接结构固定连接;管夹固定部,与一个所述卡环部固定连接,其上设置有卡接部;定位支撑件,转动连接于与所述管夹固定部连接的卡环部的外周面上,其转动轴线垂直于卡环部的轴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夹结构,其特征在于,两个夹紧凸缘部上分别开设有至少一个卡孔和卡钩,其中一个夹紧凸缘部上的卡孔和卡钩与另一个夹紧凸缘部上的卡钩和卡孔对应卡接,形成至少两个所述卡接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管夹结构,其特征在于,两个夹紧凸缘部上分别设置有一个卡孔和卡钩,所述夹紧凸缘部上的卡孔和卡钩依次排列设置,其之间的连线垂直于所述卡环部的轴线。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管夹结构,其特征在于,靠近卡环部的卡孔和卡钩之间为过盈配合,远离卡环部的卡孔和卡钩之间为间隙配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夹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环部的内侧面设置有沿径向平面设置的凸筋。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管夹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紧凸缘部的侧面上环绕所述卡孔设置有第一环形凸起,所述第一环形凸起设置于两个所述夹紧凸缘部相远离侧面上。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管夹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紧凸缘部上设有通孔,所述卡钩包括两个相对间隔设置的倒钩部,两个倒钩部的根部固定连接且与所述通孔的侧壁固定连接;所述夹紧凸缘部远离倒钩部的侧面上环绕所述通孔设置第二环形凸起。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管夹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夹固定部包括:连接部,与所述卡环部固定连接;翻折部,通过可折叠部与所述连接部的两端连接;所述翻折部翻折后与所述连接部相贴合;卡接部,设置于所述翻折部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管夹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夹固定部为中心对称结构;所述翻折部沿所述管夹本体的轴向方向位于管夹本体的两侧,两个翻折部分别向所述管夹本体的中心方向翻折。
10.一种衣物处理设备,包括箱体和排水管,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管夹结构,所述箱体上开设有定位槽和卡接孔;所述定位支撑件与所述定位槽配合,所述定位支撑件旋转后与所述定位槽卡接;所述卡接部与所述卡接孔卡接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