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于激光切割的地下工程围岩联合破岩装置,用于对掌子面进行破碎,所述掌子面包括中心区域和围绕在所述中心区域周围的外围区域,其特征在于,所述联合破岩装置包括:机架;设置在所述机架上的中心破岩组件,所述中心破岩组件包括第一TBM破岩件,所述第一TBM破岩件正对所述掌子面的中心区域;设置在所述机架上外围破岩件,所述外围破岩件包括第二TBM破岩件,所述第二TBM破岩件正对所述掌子面的外围区域;设置在所述机架上的激光发射组件,所述激光发射组件包括光纤准直聚焦头,所述光纤准直聚焦头正对所述掌子面的中心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激光切割的地下工程围岩联合破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发射组件还包括:光纤激光器和能量传输光纤,所述能量传输光纤的一端与所述光纤激光器连接,所述能量传输光纤的另一端与所述光纤准直聚焦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激光切割的地下工程围岩联合破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TBM破岩件包括:第一TBM刀盘,所述第一TBM刀盘上布设有第一安装孔和第二安装孔;第一牙轮钻头,所述第一牙轮钻头的一端设置在所述第一安装孔内;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的驱动端与所述第一牙轮钻头连接,用于驱动所述第一牙轮钻头转动;其中,所述光纤准直聚焦头安设在所述第二安装孔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激光切割的地下工程围岩联合破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TBM破岩件包括:第二TBM刀盘,所述第二TBM刀盘上设置有第三安装孔;第二牙轮钻头,所述第二牙轮钻头的一端设置在所述第三安装孔内;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的驱动端与所述第二牙轮钻头连接,用于驱动所述第二牙轮钻头转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激光切割的地下工程围岩联合破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TBM刀盘为圆环状,且以所述第一TBM破岩件为圆心,套设在所述第一TBM破岩件的外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激光切割的地下工程围岩联合破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联合破岩装置还包括:第一直线驱动组件,所述第一直线驱动组件的驱动端与所述第一TBM破岩件连接,所述第一直线驱动组件的非驱动端与所述机架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激光切割的地下工程围岩联合破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联合破岩装置还包括:第二直线驱动组件,所述第二直线驱动组件的驱动端与所述第二TBM破岩件连接,所述第一直线驱动组件的非驱动端与所述机架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激光切割的地下工程围岩联合破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牙轮钻头包括:第一锥形部,所述第一锥形部包括锥形的第一安装面;若干个第一锥形齿,若干个所述第一锥形齿均匀布设在所述第一安装面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基于激光切割的地下工程围岩联合破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牙轮钻头包括:第二锥形部,所述第二锥形部包括锥形的第二安装面;若干个第二锥形齿,若干个所述第二锥形齿均匀布设在所述第二安装面上。
10.一种破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破岩系统包括上述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基于激光切割的地下工程围岩联合破岩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