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梁轨距离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撑组件;其中,所述支撑组件底部分别设置有与桥梁纵梁顶部内侧面形成配合部分和与轨道底部内侧面形成配合部分;所述与桥梁纵梁顶部内侧面形成配合部分和所述与轨道底部内侧面形成配合部分之间相对的内侧沿竖直方向延伸;所述支撑组件上设置有调节部件,用于调整所述与桥梁纵梁顶部内侧面形成配合部分和所述与轨道底部内侧面形成配合部分之间的水平距离;所述支撑组件的顶部设置有自动测距设备,用于自动测量所述与桥梁纵梁顶部内侧面形成配合部分和所述与轨道底部内侧面形成配合部分之间的水平距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梁轨距离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组件包括相对设置的支撑杆和限位杆,所述支撑杆与所述限位杆之间通过调节部件互相连接;所述与桥梁纵梁顶部内侧面形成配合部分布置在所述支撑杆的底部;所述与轨道底部内侧面形成配合部分布置在所述限位杆的底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梁轨距离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部件包括沿水平方向布置的移动滑杆,所述限位杆及所述自动测距设备能够沿所述移动滑杆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梁轨距离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测距设备包括距离反射板、激光测距器和水准器;其中,所述距离反射板布置在所述支撑杆顶部,所述移动滑杆与所述距离反射板中心连接并贯穿所述激光测距器;所述激光测距器布置在所述限位杆上,所述激光测距器和所述限位杆能够沿所述移动滑杆移动,所述激光测距器与所述距离反射板相对布置;所述水准器布置在所述激光测距器的顶部中心。
5.根据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梁轨距离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与桥梁纵梁顶部内侧面形成配合部分包括布置在所述支撑杆底部的支撑托架;其中,所述支撑托架包括与桥梁纵梁顶部内侧面形成配合的第一连接部和与桥梁纵梁顶面形成配合的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二连接部与所述支撑杆底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梁轨距离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接部和所述第二连接部均为平板状结构,所述第一连接部和所述第二连接部互相连接形成L状。
7.根据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梁轨距离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与轨道底部内侧面形成配合部分为所述限位杆外侧。
8.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梁轨距离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组件的顶部设置有手持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梁轨距离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部包括手持托架。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梁轨距离测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部包括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