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试验环路举升机构,其特征在于,用于举升设置试验环路的支撑结构,所述支撑结构长度方向的一端与固定支墩铰接、远离所述固定支墩的一端设为举升点、且在所述固定支墩与所述举升点之间设有辅助举升点,所述试验环路举升机构包括:举升组件,对应所述举升点设置且包括起升机构及承重机构,所述起升机构适于举升所述支撑结构而使其以所述固定支墩为中心转动,所述承重机构适于固定被举升到位的所述支撑结构;辅助吊装组件,对应所述辅助举升点设置且适于固定被举升到位的所述支撑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试验环路举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起升机构被配置为悬挂设置的电动起升葫芦,所述电动起升葫芦的下端适于通过吊具吊装所述支撑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试验环路举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机构被配置为悬挂设置且可伸缩的承重拉杆,所述承重拉杆的下端适于可拆卸吊装所述支撑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试验环路举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举升组件还包括供所述电动起升葫芦及所述承重拉杆的上端可转动悬挂设置的举升框架,且所述承重拉杆的下端适于与所述举升框架可拆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试验环路举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拉杆中间设置第一调节螺母,通过旋转所述第一调节螺母而能够调节所述承重拉杆长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试验环路举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拉杆两端为挂耳结构,所述举升框架的顶部固设有第一固定耳板用以供所述承重拉杆的上端通过销轴可转动连接,所述举升框架侧面或者中间的水平梁固设有第二固定耳板,所述承重拉杆下端通过插销连接所述第二固定耳板及所述支撑结构上的吊装耳板,所述承重拉杆的下端适于以上端为中心转动而在所述第二固定耳板与所述吊装耳板之间转移。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试验环路举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拉杆被配置为两根,两根所述承重拉杆适于在所述支撑结构长度方向的两侧对称位置吊装所述支撑结构;和/或所述举升组件还包括设于所述举升框架中部的工作平台及爬梯、以及设于所述举升框架顶部的安全绳挂点;和/或所述举升框架通过地脚螺栓与混凝土基础固定连接;和/或所述举升框架由型钢通过焊接或螺栓连接而成。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试验环路举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吊装组件包括适于可拆卸吊装所述支撑结构且可伸缩的辅助承重拉杆、及供所述辅助承重拉杆可转动悬挂设置的辅助吊装框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试验环路举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承重拉杆中间设置第二调节螺母,通过旋转所述第二调节螺母而能够调节所述辅助承重拉杆长度;和/或所述辅助承重拉杆两端为挂耳结构,所述辅助吊装框架的顶部固设有第三固定耳板用以供所述辅助承重拉杆的上端通过销轴可转动连接,所述辅助吊装框架侧面或者中间的水平梁固设有第四固定耳板,所述辅助承重拉杆下端通过插销连接所述第四固定耳板及所述支撑结构上的辅助吊装耳板,所述辅助承重拉杆的下端适于以上端为中心转动而在所述第四固定耳板与所述辅助吊装耳板之间转移;和/或所述辅助承重拉杆被配置为两根,两根所述辅助承重拉杆适于在所述支撑结构长度方向的两侧对称位置吊装所述支撑结构;和/或所述辅助吊装组件还包括设于所述辅助吊装框架中部的工作平台及爬梯、以及设于所述辅助吊装框架顶部的安全绳挂点;和/或所述辅助吊装框架由型钢通过焊接或螺栓连接而成;和/或所述辅助吊装框架通过地脚螺栓与混凝土基础固定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试验环路举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举升点位于所述支撑结构以与所述固定支墩的铰接点为起点的3/4长度位置附近;所述辅助举升点位于所述支撑结构以与所述固定支墩的铰接点为起点的1/3长度位置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