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蒸发器设置于箱体底部的冰箱,其特征在于包括:箱体,具有底部内胆,所述底部内胆限定有冷却室和储物空间,所述冷却室设置于所述储物空间的下方;蒸发器,布置于所述冷却室内,相对于水平方向沿所述冰箱的进深方向倾斜放置,倾斜方向为从前至后向上;盖板格栅,设置于所述蒸发器前端,并与所述蒸发器间隔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蒸发器相对于水平方向的倾斜角度范围设置为7.0°至8.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蒸发器整体呈扁平长方体状,并且所述蒸发器的前侧面至后侧面的距离与所述蒸发器的顶面至底面的距离的比例范围设置为2.1至2.4。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蒸发器的前侧面至后侧面的距离的范围设置为168mm至175mm;并且所述蒸发器的顶面至底面的距离的范围设置为73mm至78mm。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底部内胆的底壁包括:第一倾斜部,从所述底部内胆的底壁的前端从前至后向下倾斜设置;下凹部,设置于所述第一倾斜部的后侧,并配置成从横向中部向两侧向上倾斜,从而在横向中部开设排水口,所述排水口用于排出所述冷却室内的水;第二倾斜部,从所述下凹部的后端从前至后向上倾斜设置,用于支撑所述蒸发器,并且所述蒸发器的前端与所述第一倾斜部抵触,从而使得其上出现的水汇聚于所述下凹部,并且所述排水口沿所述箱体沿前后方向的位置位于所述蒸发器的前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内胆的底壁还包括:第三倾斜部,从所述第二倾斜部的后端从前至后向上倾斜设置,所述第三倾斜部的倾斜角度大于所述第二倾斜部的倾斜角度;并且所述冰箱还包括:制冷风机,设置在所述第三倾斜部上,并配置成促使形成经由所述蒸发器送向所述储物空间的制冷气流;送风风道,设置于所述制冷风机送风方向的下游,配置成将所述制冷气流输送至所述储物空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冷风机为离心风机,所述离心风机包括蜗壳以及设置于所述蜗壳内的叶轮,其中所述蜗壳固定于所述第三倾斜部上,其吸风口朝向前上方,以利用所述叶轮吸入经由所述蒸发器换热后的空气;所述蜗壳的排风口位于后侧,所述送风风道与所述排风口相接,并向上延伸,配置成将所述制冷气流向上导引至所述储物空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还包括:蒸发器上盖,横向设置于所述底部内胆内,用于分隔所述冷却室和所述储物空间,所述蒸发器上盖包括:第一上盖部,位于所述蒸发器的顶部,基本水平设置;第二上盖部,从所述第一上盖部的后端倾斜向上延伸,与所述离心风机平行设置且与所述离心风机间隔设定距离;并且所述离心风机吸入的空气经由所述离心风机与所述第二上盖部之间的间隔进入所述吸风口。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蒸发器上盖的端部与所述盖板格栅的间距设置为25mm至27mm;所述盖板格栅与所述蒸发器前端之间的间距设置为30mm至32mm。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倾斜部相对于水平方向的倾斜角度范围设置为36.0°至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