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水体通讯架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浮标模块、潜标模块和接驳盒模块;所述浮标模块与所述潜标模块之间设有第一光纤和第一电缆,所述浮标模块与所述潜标模块之间通过所述第一光纤或所述第一电缆进行数据传输;所述潜标模块与所述接驳盒模块之间设有第二光纤和第二电缆,所述潜标模块与所述接驳盒模块之间通过所述第二光纤或所述第二电缆进行数据传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体通讯架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浮标模块包括:第一光纤收发器和第一电传输单元;所述潜标模块包括:第二光纤收发器、第二电传输单元、第三光纤收发器及第三电传输单元;所述接驳盒模块包括:第四光纤收发器和第四电传输单元;所述第一光纤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光纤收发器、所述第二光纤收发器连接;所述第一电缆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电传输单元、所述第二电传输单元连接;所述第二光纤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三光纤收发器、所述第四光纤收发器连接;所述第二电缆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三电传输单元、所述第四电传输单元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体通讯架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浮标模块还包括:第一控制器,所述第一控制器分别与所述第一光纤收发器、所述第一电传输单元连接,所述第一控制器用于分别控制所述第一光纤收发器、所述第一电传输单元的打开或关闭;所述潜标模块还包括:第二控制器,所述第二控制器分别与所述第二光纤收发器、所述第二电传输单元、所述第三光纤收发器及所述第三电传输单元连接,所述第二控制器用于分别控制所述第二光纤收发器、所述第二电传输单元、所述第三光纤收发器及所述第三电传输单元的打开或关闭;所述接驳盒模块还包括:第三控制器,所述第三控制器分别与所述第四光纤收发器、所述第四电传输单元连接,所述第三控制器用于分别控制所述第四光纤收发器、所述第四电传输单元的打开或关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水体通讯架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浮标模块还包括:第一交换机,所述第一交换机的一端与所述第一控制器通信连接,所述第一交换机的另一端与所述第一光纤收发器、所述第一电传输单元通信连接;所述潜标模块还包括:第二交换机,所述第二交换机的第一端与所述第二控制器通信连接,所述第二交换机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二光纤收发器、所述第二电传输单元通信连接,所述第二交换机的第三端与所述第三光纤收发器、所述第三电传输单元通信连接;所述接驳盒模块还包括:第三交换机,所述第三交换机的一端与所述第三控制器通信连接,所述第三交换机的另一端与所述第四光纤收发器、所述第四电传输单元通信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水体通讯架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控制器与所述第一交换机通过TCP/IP协议建立通信连接;所述第二控制器与所述第二交换机通过TCP/IP协议建立通信连接;所述第三控制器与所述第三交换机通过TCP/IP协议建立通信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水体通讯架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交换机通过TCP/IP协议与所述第一光纤收发器、所述第一电传输单元建立通信连接;所述第二交换机通过TCP/IP协议与所述第二光纤收发器、所述第二电传输单元、所述第三光纤收发器及所述第三电传输单元建立通信连接;所述第三交换机通过TCP/IP协议与所述第四光纤收发器、所述第四电传输单元建立通信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水体通讯架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交换机还通过NTP协议与所述第一光纤收发器、所述第一电传输单元建立通信连接;所述第二交换机还通过NTP协议与所述第二光纤收发器、所述第二电传输单元、所述第三光纤收发器及所述第三电传输单元建立通信连接;所述第三交换机还通过NTP协议与所述第四光纤收发器、所述第四电传输单元建立通信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3至7任一项所述的水体通讯架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浮标模块还包括:第一计时器,所述第一计时器与所述第一控制器连接;所述潜标模块还包括:第二计时器,所述第二计时器与所述第二控制器连接;所述接驳盒模块还包括:第三计时器,所述第三计时器与所述第三控制器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水体通讯架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缆为通信双绞线;所述第二电缆为通信双绞线。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水体通讯架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体通讯架构还包括:岸基服务器;所述岸基服务器与所述浮标模块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