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中央枢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枢轴包括:集电环,用于传输电能;油气接头,与所述集电环连接;第一枢轴,所述第一枢轴为环状杆件;所述第一枢轴的第一端与所述油气接头连接;第二枢轴,所述第二枢轴为环状杆件;同轴连接于所述第一枢轴外;连接杆,设置于所述第一枢轴的第二端;所述连接杆轴线与所述第一枢轴的轴线垂直;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均设置于所述第一枢轴与所述连接杆的连接处;用于固定所述第一枢轴与所述连接杆的连接;当第二枢轴沿轴心旋转时,所述连接杆通过所述第一固定件和所述第二固定件将所述第一枢轴与机架固定,保持所述第一枢轴处于静止状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央枢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电环包括:集电环内环和集电环外环,所述集电环外环与所述集电环内环同轴活动相接;所述油气接头包括:油气接头内环和油气接头外环,所述油气接头外环与所述油气接头内环同轴活动相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中央枢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集电环内环与所述油气接头内环连接;所述油气接头内环与所述第一枢轴的第一端连接;所述集电环外环与油气接头外环固定连接在所述第二枢轴的第一端或/和回转平台;所述回转平台同轴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二枢轴外。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央枢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枢轴的内环通过轴承与所述第一枢轴连接;所述第二枢轴的外环与旋转装置连接;旋转装置与所述第二枢轴同步旋转。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央枢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包括:连接环,与所述第一枢轴同心设置;所述连接杆通过所述连接环与所述第一枢轴连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中央枢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包括: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所述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对称设置于所述第一枢轴的径向方向;所述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的第一端均通过所述连接环与所述第一枢轴连接;所述第一连接杆和第二连接杆的第二端均与机架连接。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中央枢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件包括:固定螺栓;设置于所述连接环径向设置的螺纹孔中。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中央枢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件设置于所述第一枢轴以及所述连接环的键槽内,所述键槽与所述第二固定件匹配。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中央枢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件包括:平键、半圆键、楔键、切向键和花键,限制所述第一枢轴相对于所述连接杆的转动。
10.一种挖掘机械,其特征在于,包括:机械臂、操作间、回转装置、行驶装置、在回转装置和行驶装置之间设置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枢轴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