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双向调节带抗风功能的防眩板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竖向支撑结构、水平向可调节支撑杆、竖向弹性支撑结构和防眩板;底座上至少安装有两个竖向支撑结构,相邻的两个竖向支撑结构之间连接有水平向可调节支撑杆,水平向可调节支撑杆与竖向支撑结构活动连接,水平向可调节支撑杆和底座之间设置有竖向弹性支撑结构;防眩板垂直安装于水平向可调节支撑杆上;所述水平向可调节支撑杆和竖向支撑结构通过竖向调节块活动连接,竖向调节块包括固定块、调节杆和限位帽,所述的限位帽与调节杆固定,调节杆穿过固定块,水平向可调节支撑杆活动安装于调节杆并位于固定块与限位帽之间;人工驱动固定块或者调节杆移动,从而调节固定块与限位帽之间的距离;所述固定块与竖向支撑结构固定,调节杆与固定块螺纹连接,水平向可调节支撑杆的端部开有孔,孔的直径大于调节杆的外径,水平向可调节支撑杆套在调节杆上,水平向可调节支撑杆位于限位帽和固定块之间;手动旋转带螺纹的调节杆,调节杆沿着固定块上升或下降,从而调节固定块与限位帽之间的距离;竖向弹性支撑结构包括安装块和弹簧,安装块安装于底座上,弹簧一端固定于安装块,另一端与水平向可调节支撑杆接触或连接,弹簧处于压缩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双向调节带抗风功能的防眩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向可调节支撑杆上开有多排安装孔,所述防眩板通过紧固件固定安装在水平向可调节支撑杆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双向调节带抗风功能的防眩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杆为螺栓,所述限位帽为螺栓的螺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双向调节带抗风功能的防眩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竖向支撑结构为H型钢或方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双向调节带抗风功能的防眩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竖向支撑结构为H型钢,固定块安装于H型钢的凹槽中,固定块的宽度等于H型钢凹槽的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