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雨污分流道路,包括位于道路两侧的雨水口和位于道路之下的排水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管上间隔设置有沉淀池,所述沉淀池之上具有检查井,所述排水管的顶部具有连接件,所述连接件位于所述沉淀池之上,所述连接件上连接有沉降板,所述沉降板上具有孔隙且所述沉降板的板面投影面覆盖所述排水管的纵截面,以使所述排水管中的水流穿过所述沉降板;所述沉淀池内连接于设置有过滤板,所述过滤板与所述沉淀池的底部具有间隔,所述沉淀池的底部连接有配合管,所述配合管连通至出水口,以排出经所述过滤板落入到所述沉淀池底部的水流;所述雨水口包括排水槽和覆盖所述排水槽之上的排水盖板,所述排水盖板包括第一组合件和连接在所述第一组合件之上的第二组合件,所述第二组合件之下具有升降件,所述升降件的底部止抵接触所述排水槽的底部,所述升降件与所述第二组合件之间连接有支撑件,以通过所述升降件的上下运动带动所述第二组合件的上下运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雨污分流道路,其特征在于,所述沉降板与所述连接件转动连接,所述沉降板的长度大于所述连接件到所述沉淀池顶面的直线距离,和/或所述沉降板的长度小于所述连接件到所述沉淀池顶面的最大距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雨污分流道路,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板为倒“V”型,所述沉淀池的侧壁上具有放置件,所述过滤板的下端搭接在所述放置件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雨污分流道路,其特征在于,所述过滤板包括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所述第一主体上具有第一过滤孔,所述第二主体上具有第二过滤孔,所述第二过滤孔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一过滤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雨污分流道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体和所述第二主体二者之一具有连接槽,二者之另一具有与所述连接槽配合的装配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雨污分流道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组合件的两端具有支撑部,所述支撑部之间连接有多个第一分割筋,所述第二组合件的两端具有配合部,所述配合部之间连接有多个第二分割筋;多个所述第一分割筋和/或多个所述第二分割筋配合以间隔出排水通道。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雨污分流道路,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部和所述配合部二者之一具有组合凸台,二者之另一具有与所述组合凸台配合的组合凹台。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雨污分流道路,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件为浮筒,所述升降件之上具有高度限位件,以限制所述浮筒漂浮的最大高度,所述升降件的周向具有侧面限位件,以限制所述浮筒的横向及纵向移动。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一种雨污分流道路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S1、管线布置设计,根据地形、水文以及土样特征,对管线的方向、管径大小、埋管深度进行设计;S2、根据管线布置设计,制作排水管、雨水口、沉淀池预制件;S3、路面开挖,根据管线布置设计,挖出排水管、雨水口以及沉淀池的地基;S4、防沉降处理,开挖后的地基上回填土层,夯实后在土层上覆盖砂石层;S5、管道放置,将排水管、雨水口、沉淀池放置到地基上,在排水管放置时,需要预留伸缩缝;S6、回填平整路面,在布置好管线后,回填土层,夯实后在土层上覆盖碎石基层;S7、路面铺设,在碎石基层之上铺设混凝土路面或沥青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