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托盘自动供给装置,包括:至少一个输送机构,分别在不同高度输送托盘;至少一个升降机构,用于将位于第一高度的所述输送机构上的托盘移动至位于第二高度的所述输送机构,所述第一高度不同于第二高度;整理台框架,用于承载所述至少一个输送机构和所述至少一个升降机构;至少一个伸缩托板机构,安装在所述整理台框架的顶部,所述伸缩托板机构包括相对设置的一对柔性板,所述柔性板相对于彼此分开形成一开口,托盘能够穿过所述开口,所述柔性板相对于彼此运动能够形成一平面,托盘能够位于伸缩托板机构上,所述托盘自动供给装置还包括托盘平移机构,其中所述托盘平移机构安装到所述输送机构上,并且能够将沿着输送机构运动的托盘改变方向使其在垂直于输送机构的方向上移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托盘自动供给装置,其中,所述托盘自动供给装置还包括至少一个光电检验装置,所述光电检验装置安装在整理台框架以感测所述托盘的位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托盘自动供给装置,其中,所述托盘平移机构包括同步带轮、传输滚筒和拨动件,其中,所述传输滚筒带动所述同步带轮旋转,所述拨动件位于所述同步带上,以推动所述托盘移动。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托盘自动供给装置,其中,所述托盘平移机构包括滚筒输送机构、举升机构和移动机构,其中,举升机构中的凸轮使移动机构升高,从而托盘离开滚筒输送机构而被移动机构横向移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托盘自动供给装置,其中,所述升降机构在所述伸缩托板机构收缩时将位于第一高度或第二高度的所述输送机构上的托盘升高到所述整理台框架的顶部。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托盘自动供给装置,其中,所述升降机构包括驱动电机、直线导轨、同步带、托板和至少一个限位件,其中,托板通过直线导轨和同步带上下移动,并且托板的运动范围受到所述至少一个限位件的限制。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托盘自动供给装置,其中,所述托板能够折叠或者能够绕着托板的一侧转动90度。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托盘自动供给装置,其中,所述伸缩托板机构还包括一对导轨以及在所述一对导轨中滑动的至少一个滑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滑轮安装在所述至少一个柔性板上。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托盘自动供给装置,其中,所述一对导轨彼此面对并且呈冂形,所述柔性板能够弯曲90度。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托盘自动供给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输送机构包括至少一个电动滚筒、多个从动滚筒以及至少一个传动带,所述至少一个电动滚筒通过所述至少一个传动带带动多个从动滚筒运动。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托盘自动供给装置,其中,所述托盘平移机构的同步带轮或移动机构位于所述电动滚筒与相邻的从动滚筒之间。
12.一种托盘整理台,包括如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托盘自动供给装置。
13.一种行李安检系统,包括如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托盘自动供给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