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三洞并行的海底隧道施工的通风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三洞并行的海底隧道包括多个隧道,多个所述隧道包括两个并行设置的主隧道、以及设于两个所述主隧道之间的服务隧道,所述三洞并行的海底隧道施工的通风方法包括如下步骤:获得隧道施工空气质量标准;在所述服务隧道未贯通时,在各所述隧道的开挖洞口处鼓入气流,回流后,自各所述隧道的开挖洞口排出;在所述服务隧道未贯通,所述主隧道的空气质量小于所述空气质量标准且满足开辟横向连通通道条件时,按预设的数量和/或位置设置第一横向连通通道,自所述服务隧道的开挖洞口处鼓入气流,部分气流横向分别进入两个所述主隧道后,自各所述主隧道的开挖洞口排出,部分气流回流,并自所述服务隧道的开挖洞口排出;包括:按照预设的位置挖掘第一组所述第一横向连通通道;鼓入气流至所述服务隧道内,部分所述气流在所述服务隧道内回流,自所述服务隧道的开挖洞口流出,部分所述气流通过第一组所述第一横向连通通道进入两个所述主隧道后,自各所述主隧道的开挖洞口排出;按照预设的位置挖掘第二组所述第一横向连通通道;关闭第一组所述第一横向连通通道,打开第二组所述第一横向连通通道;鼓入气流至所述服务隧道内,部分所述气流在所述服务隧道内回流,自所述服务隧道的开挖洞口流出,部分所述气流通过第二组所述第一横向连通通道进入两个所述主隧道后,自各所述主隧道的开挖洞口排;重复上述步骤直至所述服务隧道贯通;在所述服务隧道贯通后,根据所述主隧道增设的开挖位置,按预设的数量和/或位置增设第二横向连通通道,自所述服务隧道的开挖洞口处鼓入气流,部分气流横向分别进入两个所述主隧道内,并回流自所述服务隧道内,经所述服务隧道的贯通洞口排出;所述服务隧道的施工进度快于所述主隧道。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洞并行的海底隧道施工的通风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各所述隧道的开挖洞口处鼓入气流,回流后,自各所述隧道的开挖洞口排出的步骤中:各所述隧道的开挖洞口处均设置有轴流风机。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洞并行的海底隧道施工的通风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各所述隧道的开挖洞口处鼓入气流,回流后,自各所述隧道的开挖洞口排出的步骤中:两个所述主隧道中均设有风机,两个所述风机均设于各所述主隧道远离所述服务隧道的一侧。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洞并行的海底隧道施工的通风方法,其特征在于,按预设的数量和/或位置设置第一横向连通通道,自所述服务隧道的开挖洞口处鼓入气流,部分气流横向分别进入两个所述主隧道后,自各所述主隧道的开挖洞口排出,部分气流回流,并自所述服务隧道的开挖洞口排出的步骤中:所述服务隧道的开挖洞口设置第一风机。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洞并行的海底隧道施工的通风方法,其特征在于,按预设的数量和/或位置设置第一横向连通通道,自所述服务隧道的开挖洞口处鼓入气流,部分气流横向分别进入两个所述主隧道后,自各所述主隧道的开挖洞口排出,部分气流回流,并自所述服务隧道的开挖洞口排出的步骤中:所述第一横向连通通道的开挖洞口设置第二风机。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洞并行的海底隧道施工的通风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服务隧道贯通后,根据所述主隧道增设的开挖位置,按预设的数量和/或位置增设第二横向连通通道,自所述服务隧道的开挖洞口处鼓入气流,部分气流横向分别进入两个所述主隧道内,并回流自所述服务隧道内,经所述服务隧道的贯通洞口排出的步骤中:所述服务隧道的开挖洞口和所述服务隧道的贯通洞口均设有射流风机。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洞并行的海底隧道施工的通风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服务隧道贯通后,根据所述主隧道增设的开挖位置,按预设的数量和/或位置增设第二横向连通通道,自所述服务隧道的开挖洞口处鼓入气流,部分气流横向分别进入两个所述主隧道内,并回流自所述服务隧道内,经所述服务隧道的贯通洞口排出的步骤中:所述第二横向连通通道的开挖洞口处设有第三风机。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洞并行的海底隧道施工的通风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服务隧道贯通后,根据所述主隧道增设的开挖位置,按预设的数量和/或位置增设第二横向连通通道,自所述服务隧道的开挖洞口处鼓入气流,部分气流横向分别进入两个所述主隧道内,并回流自所述服务隧道内,经所述服务隧道的贯通洞口排出的步骤包括:按照所述预设位置和所述预设数量挖掘多组所述第二横向连通通道;鼓入气流至所述服务隧道内,部分所述气流流经所述服务隧道,通过所述服务隧道贯通洞口流出,部分所述气流通过多组所述第二横向连通通道进入两个所述主隧道,回流通过所述第二横向连通通道流入所述服务隧道内,经所述服务隧道的贯通洞口的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