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CT设备的支撑装置,所述CT设备包括可旋转部,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装置包括:可枢转臂、枢轴、驱动马达和至少两个旋转轮,所述可枢转臂通过所述枢轴可枢转地连接在所述CT设备的机架上,所述至少两个旋转轮设置在所述可枢转臂上且分别位于所述可枢转臂的枢转轴线的两侧,所述至少两个旋转轮中的至少一个为驱动轮,所述驱动马达与所述驱动轮直接连接,所述驱动轮能够驱动所述可旋转部围绕旋转轴线旋转,所述驱动马达包括动力输出轴,所述驱动马达的动力输出轴与所述枢轴平行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装置包括两个旋转轮,所述可枢转臂的枢转轴线和所述两个旋转轮各自的旋转轴线在第一平面上的正投影基本位于同一条直线上,其中,所述第一平面为垂直于所述可旋转部的旋转轴线的平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装置还包括第一轴承、第二轴承和第三轴承,所述枢轴与所述机架连接,所述可枢转臂通过第一轴承与所述枢轴连接,所述两个驱动轮分别通过第二轴承和所述第三轴承与所述可枢转臂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轮套接在所述动力输出轴上,两个所述第三轴承分别套设在所述动力输出轴上且位于所述驱动轮两侧。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马达在所述第一平面上的正投影落入所述可枢转臂在所述第一平面上的正投影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两个旋转轮中的另一个为从动轮,所述可旋转部能够在旋转过程中对所述从动轮施加摩擦力而带动所述从动轮旋转。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撑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旋转轮的转动轴线与可枢转臂的枢转轴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基本相等。
8.一种CT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CT设备包括可旋转部和如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支撑装置,所述支撑装置用于驱动和支撑所述可旋转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CT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CT设备包括多个所述支撑装置,同一个支撑装置的可枢转臂的枢转轴线和旋转轮的转动轴线在第一平面上的正投影之间的连线与竖直方向之间形成角度α,角度α在30°~60°之间,其中,所述第一平面为垂直于所述可旋转部的旋转轴线的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