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方便主缆检查车通过的主缆扶手绳支架,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本体,所述支架本体的外侧安装有扶手绳夹,所述扶手绳夹与所述支架本体铰接;所述扶手绳夹的两端分别连接有锥形套筒,所述锥形套筒大径端与所述扶手绳夹相连接,所述锥形套筒小径端的直径与扶手绳的外径相适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方便主缆检查车通过的主缆扶手绳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锥形套筒大径端卡接于所述扶手绳夹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方便主缆检查车通过的主缆扶手绳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本体的顶部连接有水平支架,所述水平支架的一端与所述支架本体固定连接,所述水平支架的另一端向外侧伸出,与所述扶手绳夹铰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方便主缆检查车通过的主缆扶手绳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绳夹为双头圆台形,所述扶手绳夹中间位置的直径大于其端部的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方便主缆检查车通过的主缆扶手绳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绳夹包括对称设置的第一夹块和第二夹块,所述第一夹块和所述第二夹块用于扣合在所述扶手绳的外部,二者之间通过锁紧件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方便主缆检查车通过的主缆扶手绳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绳夹上设有耳座,所述耳座用于与所述水平支架铰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方便主缆检查车通过的主缆扶手绳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支架的端部设有卡口,所述耳座插入所述卡口中设置,所述水平支架的端部以及所述耳座上开设有相对应的连接孔,所述连接孔内安装有销轴。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方便主缆检查车通过的主缆扶手绳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块和所述第二夹块的侧面均设有所述耳座,且二者所设置的耳座相扣合。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可方便主缆检查车通过的主缆扶手绳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本体与主缆索夹固定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可方便主缆检查车通过的主缆扶手绳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本体与所述主缆索夹通过螺栓相连接,或者采用焊接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