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体弃壳组合式新型模板台车,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进行扣拱施工作业的工作台车、用于辅助所述工作台车进行施工和移动的移动台车、及若干用于对所述移动台车进行导向的钢轨道;若干所述钢轨道均铺设于路面上;所述移动台车活动设置在所述钢轨道上;所述工作台车活动设置在所述移动台车的上端;在所述工作台车上设置有用于进行扣拱衬砌作业的浇筑机构、及可支撑完成扣拱衬砌作业后的工作台车的主支撑机构;在所述移动台车上设置有侧向支撑机构、可带动移动台车在所述钢轨道上移动的行走机构、用于调整移动台车的工作高度的升降机构、及用于加强移动台车的支撑稳定性的辅助支撑机构;所述侧向支撑机构与所述工作台车抵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弃壳组合式新型模板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侧向支撑机构包括:用于支撑所述工作台车的支撑块、及至少一用于控制所述支撑块的工作位置的连接管;所述连接管的一端转动设置在所述移动台车上,所述连接管的另一端连接所述支撑块;所述支撑块与所述工作台车抵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分体弃壳组合式新型模板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车包括:与扣拱梁体对应适配的不锈钢面板、用于支撑所述不锈钢面板的第一支架、及若干与所述第一支架对应适配以支撑所述不锈钢面板的辅助支架;所述第一支架的一端活动设置在所述移动台车的上端,所述第一支架的另一端与所述辅助支架活动连接;所述不锈钢面板安装在所述第一支架的上端;所述浇筑机构安装在所述第一支架上;所述主支撑机构安装在所述辅助支架上;所述支撑块与所述辅助支架抵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体弃壳组合式新型模板台车,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不锈钢面板上开设有若干可供施工人员进行扣拱衬砌作业的作业窗;在所述第一支架的下端设置有可供第一支架在所述移动台车上移动的行走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分体弃壳组合式新型模板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支撑机构包括:至少一可支撑完成扣拱衬砌作业后的工作台车的支撑钢管;所述支撑钢管转动设置在所述辅助支架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分体弃壳组合式新型模板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浇筑机构包括:用于输出混凝土的输料装置、及用于使浇筑后的混凝土密实结合的电动振捣器;所述输料装置和电动振捣器均安装在所述第一支架上。
7.根据权利要求3-6任一项所述的分体弃壳组合式新型模板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台车包括:第二支架;在所述第二支架的两侧设置有用于增强结构强度的加强筋;所述连接管转动设置在所述第二支架上;所述第一支架活动设置在所述第二支架的上端;所述第二支架活动设置在所述钢轨道上;所述升降机构和所述辅助支撑机构均设置在所述第二支架上;所述行走机构安装在所述第二支架的下端,所述行走机构的驱动端活动设置在所述钢轨道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分体弃壳组合式新型模板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架为门型骨架结构;在所述第二支架上还设置有可供施工人员登上所述第一支架以进行施工作业的爬梯。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分体弃壳组合式新型模板台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辅助支撑机构包括:若干用于在工作时辅助所述第二支架抵抗竖向压力的竖向撑靴、及若干用于增强所述第二支架的稳定性的斜向撑靴;所述竖向撑靴的一端转动设置在所述第二支架上,所述竖向撑靴的另一端与所述钢轨道抵接;所述斜向撑靴的一端转动设置在所述第二支架上,所述斜向撑靴的另一端与路面抵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