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筒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外筒体(10),所述外筒体(10)的内部形成容置腔,所述容置腔的底部设置有排水口(101),所述外筒体(10)的内表面设置有导水曲面,水流能够沿所述导水曲面流动至所述排水口(101)中,所述导水曲面的至少一部分为最速降线曲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筒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最速降线曲面是由一条轮廓线沿设定路径延伸得到的曲面,所述轮廓线是最速降线曲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外筒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定路径为直线或者弧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筒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筒体(10)的底部于所述容置腔内形成导水槽(102),所述导水槽(102)相对于所述外筒体(10)内壁凹设,所述导水槽(102)的内壁面设置有第一导水曲面(103),所述第一导水曲面(103)的至少一部分为最速降线曲面,所述排水口(101)设置于所述导水槽(102)的底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外筒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水曲面(103)包括至少两个所述最速降线曲面,各个所述最速降线曲面绕所述导水槽(102)的周向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外筒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水曲面(103)包括四个所述最速降线曲面,各个所述最速降线曲面绕所述导水槽(102)的周向依次相连。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外筒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筒体(10)的内壁上于所述导水槽(102)的一侧设置有第二导水曲面(104),所述第二导水曲面(104)的至少一部分为最速降线曲面,所述第二导水曲面(104)与所述导水槽(102)的内壁相连。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外筒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水曲面(103)与所述第二导水曲面(104)沿同一个最速降线曲面延伸。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外筒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导水曲面(104)是由第一轮廓线平行于所述外筒体(10)的轴线延伸得到的曲面,所述第一轮廓线为最速降线曲线。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外筒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水槽(102)沿所述外筒体(10)自前向后方向沿一直线延伸,所述直线平行于所述外筒体(10)的轴线。
11.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外筒组件,其特征在于,沿所述外筒体(10)自前向后方向,所述导水槽(102)自上向下延伸,所述排水口(101)位于所述导水槽(102)的最低端。
12.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内筒体;权利要求1-11任一项所述的外筒组件,所述内筒体转动设置于所述容置腔中。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排水管(20),所述排水管(20)的一端与所述排水口(101)连接,所述排水管(20)内形成第一排水通道,部分所述第一排水通道沿一最速降线曲线延伸。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排水泵(30),所述排水泵(30)包括进水口,所述排水管(20)与所述进水口连通,所述进水口内形成排水导向通道,所述排水导向通道沿一最速降线曲线延伸。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排水通道与所述排水导向通道沿同一条最速降线曲线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