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高度可调节的底脚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座,其用于安装到待安装对象上;螺杆,其竖直地安装在所述固定座上;底脚,其设置在所述螺杆的底部;中空的蜗杆,其套设在所述螺杆的外侧,所述蜗杆的内侧设置内螺纹,所述蜗杆通过所述内螺纹与所述螺杆啮合;所述蜗杆轴向上的两端能够与所述固定座抵接;蜗轮,其可转动的安装在所述固定座上,所述蜗轮与所述蜗杆啮合,所述蜗轮用于驱动所述蜗杆转动,从而使所述蜗杆带动所述螺杆相对于所述固定座上下移动;调节杆,其能够延伸至所述待安装对象的前侧并用于驱动所述蜗轮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调节的底脚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上设置有螺纹孔,所述螺杆与所述螺纹孔啮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度可调节的底脚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包括顶侧止挡部和底侧止挡部,所述顶侧止挡部和所述底侧止挡部中的至少一项设置有所述螺纹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高度可调节的底脚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脚组件还包括至少两个蜗杆支撑环,所述蜗杆的两个轴向端上分别设置有至少一个所述蜗杆支撑环,以使所述蜗杆通过所述蜗杆支撑环与所述顶侧止挡部和所述底侧止挡部抵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高度可调节的底脚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蜗杆在其外齿轴向上的两侧分别设置有固定环,所述蜗杆支撑环套设在所述固定环的外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调节的底脚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包括第一竖向止挡部和第二竖向止挡部,所述底脚组件还包括与所述第一竖向止挡部和所述第二竖向止挡部中的至少一项转动连接的蜗轮杆,所述蜗轮杆在其周向上与所述蜗轮固定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高度可调节的底脚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蜗轮杆的端部设置有插槽,所述调节杆以可拆卸的形式插入到所述插槽中,以使所述调节杆与所述蜗轮杆在周向上固定连接到一起;并且/或者,所述蜗轮杆与所述蜗轮连接的部分的截面为非圆形,以使所述蜗轮杆通过所述非圆形的部分与所述蜗轮插接到一起。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高度可调节的底脚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竖向止挡部上设置有第一安装孔,所述第二竖向止挡部上设置有第二安装孔,所述蜗轮杆贯穿所述第一安装孔和所述第二安装孔,所述蜗轮杆穿出所述第一安装孔外侧的部分和/或穿出所述第二安装孔外侧的部分设置有销孔,每一个所述销孔中分别安装有固定销。
9.一种电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机体和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底脚组件,所述底脚组件通过所述固定座与所述机体固定连接到一起。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器是冰箱、冰柜或衣物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