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磁场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导磁板;至少一个磁性组件,与两个所述导磁板相接,用于在两个所述导磁板之间形成磁场;其中每个所述磁性组件包括依次设置的磁性件和导磁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场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磁件被配置为导磁带,所述磁性件被配置为磁性块;其中所述磁性块的厚度与所述导磁带的厚度的比例范围为0.1至15。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场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磁件被配置为导磁柱,所述磁性件被配置为磁性柱或电磁柱;其中所述导磁柱的截面与所述磁性柱的截面或所述电磁柱的截面相适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场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磁性组件包括一个所述磁性件和一个所述导磁件;所述磁性件的一端与所述导磁件的一端相接,所述磁性件的另一端与一个所述导磁板相接,所述导磁件的另一端与另一个所述导磁板相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场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磁性组件包括一个所述磁性件和两个所述导磁件;两个所述导磁件分别设置于一个所述磁性件的两端,并分别与两个所述导磁板相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场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磁性组件包括两个所述磁性件和一个所述导磁件;两个所述磁性件分别设置于一个所述导磁件的两端,并分别与两个所述导磁板相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场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磁性组件还包括:安装结构,设置于所述导磁件上,用于安装所述磁性件;其中所述安装结构上形成有用于与所述导磁件或所述导磁板配合的卡槽,以及用于容纳所述磁性件的空腔。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场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磁性组件的数量为两个,分别设置于所述导磁板相对的两个侧壁处;或者所述磁性组件的数量为四个,分别设置于所述导磁板的四个角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磁场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储物装置,设置于两个所述导磁板之间,使两个所述导磁板之间的磁场覆盖所述储物装置。
10.一种冰箱,其特征在于包括:箱体,形成有储物间室;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磁场发生装置,设置于所述储物间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