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超声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容器,用于盛放处理液和待处理物;至少一个超声换能器,设置在所述容器底壁的下表面;以及搁物件,设置在所述容器的内部,用于承托所述待处理物,配置成使所述待处理物的下表面与所述容器底壁的对应区域上表面之间的距离为0.5mm~64m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搁物件进一步配置成使所述待处理物的下表面与所述容器底壁的对应区域上表面之间的距离为3mm~12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搁物件为搁物板,所述搁物板支撑于所述容器的侧壁或底壁,且其板体上设置有向下贯穿的至少一个通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超声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通孔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通孔为长条孔、圆形孔、方形孔、菱形孔、椭圆孔中的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超声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通孔均为长条孔;多个所述通孔均沿所述搁物板的宽度方向延伸,且在所述搁物板的长度方向依次间隔排布;或者多个所述通孔均沿所述搁物板的长度方向延伸,且在所述搁物板的宽度方向依次间隔排布。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超声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搁物板的厚度为0.3mm~20m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搁物件为搁物网,所述搁物网具有张紧度,其边缘的至少多处或全部固定至所述容器的侧壁。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搁物件为不锈钢搁物件或塑料搁物件。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液为腌制液,所述待处理物为待腌制的食材;或所述处理液为水,所述待处理物为待解冻的食材或待泡发的食材。
10.一种冰箱,其特征在于,包括箱体,其内限定有储物间室,所述储物间室的内部设置有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超声处理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