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隧道钢拱架接头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柔性保护罩、两个侧边模和端模;所述柔性保护罩设有接头位置,所述柔性保护罩包括相互连接的第一保护部和第二保护部,所述第一保护部从第一方向遮挡所述接头位置,所述第二保护部从第二方向的第一侧遮挡所述接头位置;所述第一保护部上设有钢架穿过位,所述钢架穿过位沿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接头位置连通;在所述第二方向上,所述第一保护部包括远离所述第二保护部的末端,所述第一保护部设置有断口,所述断口沿所述第二方向连通于与所述末端之间,在第三方向上,所述第一保护部在所述断口的相对两侧分别形成两个侧部,所述侧部上设有沿所述第二方向设置的第一连接结构;在所述第二方向上,所述侧边模的相对两侧分别设有第二连接结构和第三连接结构;所述端模上设有第四连接结构,所述第四连接结构沿所述第一方向设置,且在第三方向上,所述端模的相对两侧各设有所述第四连接结构;两个所述侧边模分别与两个所述侧部连接,所述第一连接结构与所述第二连接结构配合,两个所述侧边模分别从所述第三方向的相对两侧遮挡所述接头位置,且所述侧边模从所述第一方向和/或所述第二方向支撑所述侧部;两个所述侧边模均与所述端模连接,所述第三连接结构与所述第四连接结构配合,所述端模从所述第二方向的第二侧遮挡所述接头位置,且所述端模在所述第二方向和/或所述第三方向限制所述侧边模;所述第一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二方向,所述第二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三方向,所述第三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方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隧道钢拱架接头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侧部上设有第一斜面,所述侧边模上设有第二斜面,所述第一斜面和所述第二斜面均倾斜设置于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之间;所述第一斜面和所述第二斜面相互抵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隧道钢拱架接头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侧部上设有第一端面,所述第二保护部上设有第三端面,所述第一端面和所述第三端面均朝所述第二方向设置,所述第一端面、所述第一斜面和所述第三端面依次弯折相连,所述第一连接结构设置在所述第一端面上;所述侧边模上设有第二端面和第四端面,所述第二端面和所述第四端面均朝所述第二方向设置,所述第二端面、所述第二斜面和所述第四端面依次弯折相连,所述第二连接结构设置在所述第二端面上;所述第一端面与所述第二端面抵接,所述第三端面与所述第四端面抵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隧道钢拱架接头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侧边模上设置有第三斜面,所述端模上设置有第四斜面,所述第三斜面和所述第四斜面均倾斜设置于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三方向之间;沿所述第二方向且沿从所述第一侧到所述第二侧的方向,两个所述侧边模的所述第三斜面之间的距离逐渐增大;所述第三斜面与所述第四斜面抵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隧道钢拱架接头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三方向上,所述侧边模具有背对所述接头位置的外侧面;所述外侧面为第五斜面,所述第五斜面倾斜设置于所述第二方向与所述第三方向之间;沿所述第二方向且沿从所述第一侧到所述第二侧的方向,两个所述侧边模的所述第五斜面之间的距离逐渐增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隧道钢拱架接头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斜面与直线之间形成第一夹角,所述第五斜面与所述直线之间形成第二夹角,所述第二夹角小于所述第一夹角;所述直线沿所述第二方向且沿从所述第一侧到所述第二侧的方向延伸。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隧道钢拱架接头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保护罩具有背对所述接头位置的外表面,所述外表面为弧面,所述外表面延伸于从所述第一保护部与所述第二保护部之间。
8.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隧道钢拱架接头保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隧道钢拱架接头保护装置还包括弹簧拉杆螺栓,所述弹簧拉杆螺栓包括螺栓、挡环和弹簧;所述螺栓包括依次连接的光轴段和螺纹段;所述弹簧套装在所述光轴段上,所述弹簧的第一端比所述弹簧的第二端靠近所述螺纹段,所述第一端与所述光轴段固定连接;所述挡环可滑动地套装在所述光轴段上,所述挡环与所述第二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三连接结构包括第一配合孔,所述第一配合孔包括依次连通的第一孔段和螺孔段,所述第一孔段的内径大于所述螺孔段的内径;所述第四连接结构包括第二配合孔,所述第二配合孔包括第二孔段和第三孔段,所述第二孔段的内径小于所述第三孔段的内径,所述第二孔段与所述第三孔段之间形成台阶部;所述弹簧拉杆螺依次穿过所述第二配合孔和所述第一配合孔,所述螺纹段与所述螺孔段配合,所述弹簧位于所述第一孔段和所述第二孔段内,所述挡环位于所述第三孔段内且所述挡环与所述台阶部在所述第二配合孔的轴向上抵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