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衣物处理设备的门锁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衣物处理设备包括机体以及设置于所述机体的门体,所述门体能够相对于所述机体枢转打开或者关闭,所述门锁组件包括设置于所述机体和所述门体中的一个上的第一磁性件和锁定件、以及设置于所述机体和所述门体中的另一个上的第二磁性件和门钩,所述第一磁性件和所述第二磁性件被设置成能够彼此相吸或者彼此相斥,所述锁定件包括驱动构件、与所述驱动构件相接的传动构件、以及与所述传动构件相接的门栓,所述驱动构件被设置成能够带动所述传动构件、进而带动所述门栓运动从而与所述门钩匹配相接或者解除所述门栓与所述门钩的相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门锁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磁性件和所述第二磁性件中的一个为电磁铁、另一个为永磁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门锁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构件为步进电机,所述传动构件为齿轮齿条副,所述齿轮齿条副的齿轮与所述步进电机的动力输出端相接,所述齿轮齿条副的齿条与所述齿轮彼此啮合,所述门栓与所述齿条相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门锁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门锁组件还包括底座,所述底座设置于所述机体靠近门体的位置,所述第一磁性件设置于所述底座朝向所述门体的一侧,所述锁定件设置于所述底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门锁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和所述门体中的一个设置有至少一个第三磁性件、另一个设置有至少一个第四磁性件,所述第三磁性件与所述第四磁性件彼此相吸,并且所述第一磁性件与所述第二磁性件之间的相斥力大于所述第三磁性件与所述第四磁性件之间的相吸力。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门锁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磁性件设置于所述机体或所述门体靠近枢转端的位置;并且/或者所述第四磁性件设置于所述门体或所述机体靠近枢转端的位置。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门锁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磁性件和/或所述第四磁性件为永磁铁。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门锁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磁性件与所述第二磁性件中的至少一个设置有第一缓冲件;并且/或者所述第三磁性件与所述第四磁性件中的至少一个设置有第二缓冲件。
9.一种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衣物处理设备配置有上述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门锁组件。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衣物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衣物处理设备包括控制模块,所述机体上设置有操作面板,所述操作面板上设置有开关键,所述开关键与所述控制模块相接,所述控制模块被设置成能够控制所述驱动构件动作、以及控制所述第一磁性件与所述第二磁性件彼此相吸或者彼此相斥;或者所述衣物处理设备包括控制模块,所述门体上设置有手势识别模块,所述手势识别模块被设置成能够识别人体的手势信息并将该手势信息传输至所述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被设置成能够控制所述驱动构件动作、以及控制所述第一磁性件与所述第二磁性件彼此相吸或者彼此相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