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带扩底支腿地下连续墙围护结构,包括地下连续墙,其特征在于,所述连续墙围护结构在地下连续墙下方设置扩底支腿;在扩底支腿内部和地下连续墙之间插入工字型型钢:所述扩底支腿由支腿桩身和底部扩大端构成;支腿桩身一端连接地下连续墙,一端连接底部扩大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扩底支腿地下连续墙围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腿桩身为圆形,直径不小于连续墙厚度的4/5,且支腿桩身配筋笼与地下连续墙钢筋笼焊接为一个整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带扩底支腿地下连续墙围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扩大端由扩大端斜边、扩大端扩大部分及底部圆弧段所组成,三者为一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带扩底支腿地下连续墙围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扩大端斜边的斜率对于砂土不小于1/4,对于粉土和黏性土不大于1/3,对于卵石层、风化岩不大于1/2;倾斜边高度在粉土、砂土、全风化、强风化软质岩地区,扩大段斜边高度不小于桩身直径;对于卵石、碎石土、强风化硬质岩地区,取0.5倍桩身直径,且不小于0.5m。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带扩底支腿地下连续墙围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底部圆弧段为支腿扩大端底面与基岩接触部分,其直径与桩身直径之比不大于3.0,其端矢高取0.3~0.35倍桩的扩大端直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带扩底支腿地下连续墙围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端矢高为扩大端圆弧段底面与最大桩径段交点的距离。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带扩底支腿地下连续墙围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最大桩径段为连接扩大端斜边与底部圆弧段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