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既有高架桥下的水泥搅拌桩地基加固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在既有高架桥沿横桥向左右相邻的桥梁桩基之间的加固区,所述的加固区的左右两侧边界到相邻的桥墩距离不小于2m,在所述的加固区内的地基中设置有多排水泥搅拌桩,其中沿既有高架桥纵桥向设置的最左侧和最右侧的两列端部水泥搅拌桩沿竖直方向设置,在沿横桥向每两根左右对应设置的端部水泥搅拌桩之间分别设置有多根中间水泥搅拌桩,多根中间水泥搅拌桩沿倾斜方向设置,每两根左右对应设置的端部水泥搅拌桩和设置在该两根端部水泥搅拌桩之间的多根中间水泥搅拌桩彼此交叉搭接构成网状整体结构,其中位于每个网状整体结构中的每根中间水泥搅拌桩在网状整体结构中的搭接点不少于3个,且端部水泥搅拌桩在每个网状整体结构中的搭接点不少于2个;环绕每一根端部水泥搅拌桩和中间水泥搅拌桩的顶部浇筑有桩帽,所述的桩帽顶部与端部水泥搅拌桩和中间水泥搅拌桩的顶部平齐,在桩帽缝隙之间和上部铺设有碎石垫层,垫层顶标高厚度为桩帽顶部以上0.3~0.5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既有高架桥下的水泥搅拌桩地基加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间水泥搅拌桩的轴线与水平方向之间构成的倾斜角度为30~6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既有高架桥下的水泥搅拌桩地基加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间水泥搅拌桩中设置在每两根左右对应设置的端部水泥搅拌桩之间的中间位置处的中间水泥搅拌桩倾斜角度一致,且靠近左右两侧边侧上部的中间水泥搅拌桩的倾斜角度与中间位置处的中间水泥搅拌桩的倾斜角度不同且彼此之间倾斜角度不同。
4.根据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既有高架桥下的水泥搅拌桩地基加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桩帽高度为0.3~0.m,桩帽为平面大小为直径1~1.m的圆形或边长1.0~1.5m的矩形。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既有高架桥下的水泥搅拌桩地基加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碎石垫层为级配碎石。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既有高架桥下的水泥搅拌桩地基加固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级配碎石由碎石及4.7mm以下的石屑组配而成,所述的碎石的最大粒径小于33mm,级配碎石中针片状颗粒的总重量含量不超过20%。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既有高架桥下的水泥搅拌桩地基加固结构,其特征在于:多根中间水泥搅拌桩中分别位于左右最外侧且组成八字形的两根中间水泥搅拌桩向上延伸至与既有高架桥的桥面边缘同一水平位置形成的延伸端与同侧的桥面边缘的垂直距离不小于0.5m;既有高架桥的桥面边缘沿竖直方向投影和同一侧的端部水泥搅拌桩的最外侧的垂直距离不小于3m;碎石垫层边缘距离既有高架桥的桥面边缘垂直距离不小于3.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