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贯通地线的固定装置,用于固定贯通地线,其特征在于:包括夹持部(1)和与所述夹持部(1)固定连接的固定部(2);所述夹持部(1)具有开口(11),且所述开口(11)的深度小于贯通地线的直径;所述开口(11)包括卡口段(111)和内凹段(112),所述内凹段(112)与贯通地线适配,且所述内凹段(112)用于与贯通地线过盈配合;所述卡口段(111)的开口(11)间距小于贯通地线的直径;所述固定部(2)用于固定在混凝土层的上方,将所述固定部(2)与混凝土层接触的底面命名为A面,所述A面与所述内凹段(112)之间最大的垂直距离和贯通地线的直径相互吻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贯通地线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1)和所述固定部(2)均为不锈钢材质的结构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贯通地线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1)和所述固定部(2)均为非磁性材质的结构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贯通地线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11)的深度为贯通地线直径的0.7-0.9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贯通地线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口段(111)内壁的两侧均设置有凸起(113),两侧的所述凸起(113)相对设置,且在从所述内凹段(112)到所述卡口段(111)的方向上,两侧所述凸起(113)的间隔距离逐渐增大。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所述的贯通地线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2)包括固定件(21)和连接件(22),所述A面位于所述固定件(21)的底部,所述固定件(21)通过所述连接件(22)与所述夹持部(1)相连,且所述连接件(22)的底面与所述A面之间具有夹角。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贯通地线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21)上开设有螺钉孔(23)。
8.根据权利要求1、2、3、4、5或7中任一所述的贯通地线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内凹段(112)的内壁上设置有锯齿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