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连续梁挂篮底模系统拆除装置,包括上吊架(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吊架(3)的上部设有吊杆连接结构,上吊架(3)的下部设有上吊装结构,上吊装结构与吊装组件配合,吊装组件与下吊架(4)上部的下吊装结构配合,下吊架(4)的下部设有底模支撑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续梁挂篮底模系统拆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吊杆连接结构为连接螺母(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续梁挂篮底模系统拆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吊装结构为上吊棒(6)。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续梁挂篮底模系统拆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吊装组件为起重葫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续梁挂篮底模系统拆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吊装结构为下吊棒(7)。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续梁挂篮底模系统拆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模支撑结构为下扁担(5),下吊架(4)与下扁担(5)之间形成倒T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续梁挂篮底模系统拆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吊架(3)包括左右的固定板I,左右的固定板I之间固定有位于上部的螺母(2),左右的固定板I之间通过螺母对拉有位于下部的上吊棒(6)。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续梁挂篮底模系统拆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吊架(4)包括左右的固定板II,左右的固定板II之间通过螺母对拉有位于上部的下吊棒(7),固定板II的下部与下扁担(5)连接,固定板II与下扁担(5)之间形成倒T形。
9.根据权利要求6或8所述的连续梁挂篮底模系统拆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扁担(5)包括左右的固定板III和上下的连接板,连接板连接在左右的固定板III之间,连接板包括前后两部分,前后两部分连接板之间留有穿设固定板II的缺口。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连续梁挂篮底模系统拆除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下吊架(4)和下扁担(5)上均设有连接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