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段内公铁平交道口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机,以及均与所述主机相连接的第一地面传感器、第二地面传感器、探测装置和道口封闭设备;所述探测装置和所述道口封闭设备均设于道口上,所述第一地面传感器设于所述道口一侧的轨道上,且与所述探测装置相距道口防护距离;所述第二地面传感器设于所述道口另一侧的轨道上,且与所述探测装置相距所述道口防护距离;其中,所述探测装置包括第一探测单元和第二探测单元;所述第一探测单元和所述第二探测单元均连接所述主机;所述第一探测单元用于形成第一探测区域;所述第二探测单元用于形成第二探测区域;所述第一探测单元包括第一雷达和第二雷达;所述第二探测单元包括第一地面感应器和第二地面感应器;所述第一雷达、所述第二雷达、所述第一地面感应器以及所述第二地面感应器均与所述主机相连接;所述第一雷达和所述第二雷达分别设于所述轨道两侧的路肩上,且所述第一雷达和所述第二雷达沿所述道口的对角线方向设置;所述第一地面感应器和所述第二感应器均设于所述道口覆盖的所述轨道上;若所述第一地面传感器检测到机车驶入,则向所述主机输出第一触发信号;若所述第二地面传感器检测到所述机车驶入,则向所述主机输出第二触发信号;所述主机在接收到所述第一触发信号和/或所述第二触发信号的情况下,若基于所述第一探测单元确认所述第一探测区域内当前存在所述机车,则输出报警信号,以使所述道口封闭设备封闭所述道口;若基于所述第二探测单元确认所述机车越过所述第二探测区域,且处于驶离所述道口的运动状态,则输出报警解除信号,以使所述道口封闭设备开放所述道口;其中,所述第一探测区域覆盖所述第一地面传感器和所述第二地面传感器形成的探测区域;所述第二探测区域沿所述机车行驶方向的区域边界至少落入所述道口在水平面上的投影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段内公铁平交道口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机若基于所述探测装置确认所述机车越过所述第二探测区域,且处于预警运动状态,则输出所述报警信号;所述预警运动状态包括停车和折返逆行;所述主机若基于所述探测装置确认所述机车未越过所述第二探测区域,且处于驶离所述道口的运动状态,则输出所述报警解除信号。
3.根据权利要求1至2任一项所述的段内公铁平交道口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所述道口上的语音报警装置;所述语音报警装置与所述主机相连接;所述语音报警装置用于在接收到所述报警信号的情况下开启语音提示,以及在接收到所述报警解除信号的情况下停止语音提示。
4.根据权利要求1至2任一项所述的段内公铁平交道口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所述道口上的道路信号机组;所述道路信号机组连接所述主机。
5.根据权利要求1至2任一项所述的段内公铁平交道口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连接所述主机的摄像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1至2任一项所述的段内公铁平交道口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道口封闭设备为道闸。
7.一种段内公铁平交道口报警方法,应用于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主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在接收到第一地面传感器输出的第一触发信号,和/或第二地面传感器输出的第二触发信号的情况下,获取探测装置的探测数据;基于所述探测数据,若确认第一探测区域内当前存在机车,则输出报警信号;所述报警信号用于指示道口封闭设备封闭道口;基于所述探测数据,若确认所述机车越过第二探测区域,且处于驶离所述道口的运动状态,则输出报警解除信号;所述报警解除信号用于指示所述道口封闭设备开放所述道口。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段内公铁平交道口报警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基于所述探测数据,若确认所述机车越过所述第二探测区域,且处于预警运动状态,则输出所述报警信号;所述预警运动状态包括停车和折返逆行;基于所述探测数据,若确认所述机车未越过所述第二探测区域,且处于驶离所述道口的运动状态,则输出所述报警解除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