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核酸递送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核酸递送系统是以聚羟基脂肪酸酯和胺类材料为载体包载核酸形成的纳米粒子;所述聚羟基脂肪酸酯与胺类材料的质量比为(1-10):(1-5);所述胺类材料为二油酰基卵磷脂或第四代氨基表面聚酰胺胺树枝状大分子G4;所述聚羟基脂肪酸酯选自聚(3-羟基丁酸-co-3-羟基戊酸-co-3-羟基己酸)、聚(3-羟基丁酸-3-羟基己酸)、聚(3-羟基丁酸-4-羟基丁酸)或聚(3-羟基丁酸-co-3-羟基戊酸)中的任意一种或至少两种的组合;所述核酸选自siRNA、miRNA或mRNA;所述核酸递送系统采用复乳化溶剂挥发法制备得到,具体包括:(1)将聚羟基脂肪酸酯、胺类材料和核酸混合后形成W/O初乳;所述混合在超声下进行,功率为50-80W,时间为3-8min;(2)初乳与聚乙烯醇溶液混合形成复乳;所述混合在超声下进行,功率为50-80W,时间为3-8min;(3)将复乳再次加至聚乙烯醇溶液中,待有机溶剂挥发后,复乳滴固化形成所述核酸递送系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酸递送系统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备方法包括:(1)将聚羟基脂肪酸酯、胺类材料和核酸混合后形成W/O初乳;所述混合在超声下进行,功率为50-80W,时间为3-8min;(2)初乳与聚乙烯醇溶液混合形成复乳;所述混合在超声下进行,功率为50-80W,时间为3-8min;(3)将复乳再次加至聚乙烯醇溶液中,待有机溶剂挥发后,复乳滴固化形成所述核酸递送系统。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核酸递送系统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所述聚羟基脂肪酸酯、胺类材料和核酸可选地在混合前配制成溶液,所述溶液的溶剂各自独立地选自:水、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甲烷、丙酮、乙酸乙酯、甲苯或环己烷中的至少一种或至少两种的组合。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核酸递送系统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所述聚乙烯醇溶液的溶剂为水。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核酸递送系统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所述聚乙烯醇溶液的溶剂为水。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核酸递送系统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所述有机溶剂挥发的方法包括在400-800rpm的速度下磁力搅拌4-8h。
7.一种核酸类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核酸类药物由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酸递送系统和药学上可接受的药用辅料制得。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核酸类药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用辅料包括增溶剂、助溶剂、乳化剂、着色剂、黏合剂、崩解剂、填充剂、润滑剂、润湿剂、渗透压调节剂、稳定剂、助流剂、矫味剂、防腐剂、助悬剂、芳香剂、缓冲剂、增塑剂、增稠剂或保湿剂中的至少一种或至少两种的组合。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核酸递送系统在制备基因治疗类药物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