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复位式吊具活动导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导向板,所述导向板内设置有容置空间;吊具底板;置于所述容置空间内的复位装置,所述复位装置的一端与所述吊具底板固定,所述复位装置的另一端与所述导向板固定;以及卡槽,所述卡槽与所述吊具底板固定,且所述导向板滑动连接在所述卡槽上;其中,所述导向板相对所述卡槽沿着第一方向滑动,所述复位装置拉动所述导向板相对所述卡槽沿着第二方向滑动;所述第一方向与所述第二方向相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复位式吊具活动导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复位装置包括:第一固定柱,所述第一固定柱与所述导向板固定连接;第二固定柱,所述第二固定柱与所述吊具底板固定连接;以及弹性结构,所述弹性结构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固定柱、第二固定柱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复位式吊具活动导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结构为弹簧。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复位式吊具活动导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柱通过焊接固定在所述导向板上。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复位式吊具活动导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柱通过焊接固定在所述吊具底板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复位式吊具活动导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通过焊接固定在所述吊具底板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复位式吊具活动导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板包括:安装部,所述安装部内设置有所述容置空间;以及导向部,所述导向部具有多个导向斜面,相邻两个导向斜面之间的夹角大于90°且小于180°。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可复位式吊具活动导板,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导向斜面围成喇叭口结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复位式吊具活动导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靠近所述导向板的一端面与所述导向板靠近所述卡槽的一端面之间存在间隙。
10.一种吊具,其特征在于,包括上述1-9任一项所述的可复位式吊具活动导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