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车载式人物同检安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车体;物品安检设备,设置在所述车体内,用于执行对物品的安全检测;和人体安检设备,设置在所述车体内,用于执行对人体的安全检测;其中,所述物品安检设备和所述人体安检设备在所述车体的纵向方向上并排布置在所述车体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式人物同检安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包括:安检区域,用于待检测人员和/或待检测物品从其通过,以执行人体安检和/或物品安检;和操作区域,独立于所述安检区域,用于安检操作人员操作物品安检和人体安检;其中,所述物品安检设备和所述人体安检设备布置在所述安检区域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载式人物同检安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还包括:与所述车体的所述安检区域连通的第一车门和第二车门,所述第一车门和所述第二车门在所述车体的横向方向上分别开设在所述车体的相对两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载式人物同检安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车门与所述物品安检设备的物品输送入口、所述人体安检设备的待检测人员入口位于所述车体的同一侧,所述第一车门与所述人体安检设备的待检测人员入口连通,且所述第一车门与所述物品安检设备在所述车体的纵向方向上并排布置;和所述第二车门与所述物品安检设备的物品输送出口、所述人体安检设备的待检测人员出口位于所述车体的同一侧,所述第二车门与所述人体安检设备的待检测人员出口连通,且所述第二车门与所述物品安检设备在所述车体的纵向方向上并排布置。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载式人物同检安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车门和所述第二车门均采用内摆开闭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载式人物同检安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采用无台阶低地板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载式人物同检安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还包括:用于执行驾驶操作的驾驶区域,所述驾驶区域独立于所述安检区域和所述操作区域。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载式人物同检安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为左舵车辆或右舵车辆。
9.根据权利要求3至8中任一所述的车载式人物同检安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为双门车辆,所述第一车门为双门车辆的后门,所述第二车门开设在所述第一车门在所述车体的横向方向上的相对侧处。
10.根据权利要求3至8中任一所述的车载式人物同检安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为三门车辆,所述第一车门为三门车辆的中门和后门中的至少一个,所述第二车门开设在所述第一车门在所述车体的横向方向上的相对侧处。
11.根据权利要求3至8中任一所述的车载式人物同检安检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还包括第三车门,所述第三车门与所述车体的所述操作区域连通。
12.根据权利要求3至8中任一所述的车载式人物同检安检系统,其特征在于,一套或多套所述物品安检设备与一套或多套所述人体安检设备在所述车体的纵向方向上并排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