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动切割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及顺次设置于所述基座上的电动机、传动机构、切割机构及工件夹紧机构;所述传动机构包括一级减速结构和二级调速减速结构,用于对所述电动机输出转速进行逐级减速和调速,所述一级减速结构的输入端与所述电动机的输出端连接,所述一级减速结构的输出端与所述二级调速减速结构的输入端连接,所述二级调速减速结构的输出端连接所述切割机构,所述工件夹紧机构与所述切割机构对应设置;其中,所述二级调速减速结构至少包括输入轴和输出轴,所述输入轴和所述输出轴之间通过齿轮啮合传动,且至少形成具有两组啮合关系,所述输出轴的第一端具有调档手柄,用于调节所述输出轴的轴向位置以改变所述啮合关系,以调节所述输出轴的输出端转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级调速减速结构包括所述输入轴、所述输出轴及设置于所述输入轴和所述输出轴之间的中间轴;所述输入轴上的第一齿轮与所述中间轴上的第二齿轮啮合传动,所述第一齿轮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二齿轮的直径;所述中间轴的第三齿轮与所述输出轴上的第四齿轮啮合,形成第一啮合关系;所述中间轴的第五齿轮与所述输出轴上的第六齿轮啮合,形成第二啮合关系;其中,所述第四齿轮的直径大于所述第六齿轮的直径,当所述第三齿轮与所述第四齿轮啮合传动时,所述第五齿轮与所述第六齿轮位置交错。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齿轮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三齿轮的直径,所述第五齿轮的直径大于所述第六齿轮的直径。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级调速减速结构还包括箱体,所述输入轴、所述输出轴及所述中间轴分别转动连接与所述箱体相对的第一箱壁和第二箱壁上;所述输入轴的一端贯穿所述第一箱壁延伸至所述箱体的外部,且与所述一级减速结构的输出端连接,所述输出轴的第一端贯穿所述第一箱壁延伸至所述箱体的外部,且连接有所述调档手柄,所述输出轴的第二端贯穿所述第二箱壁延伸至所述箱体的外部,且连接所述切割机构;其中,所述输出轴的所述第二端为与所述第一端相对的一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一级减速结构包括第一传动轮和第二传动轮,所述第一传动轮与所述第二传动轮通过传动皮带传动连接,所述第一传动轮设置于所述电动机的输出端,所述第二传动轮设置于所述二级调速减速结构的所述输入轴的一端;其中,所述第一传动轮的直径小于所述第二传动轮的直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切割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升降驱动机构,用于驱动所述工件夹紧机构沿第一方向上升或下降;其中,所述第一方向为竖直方向。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机构包括连接于所述二级调速减速结构的输出端的切割刀。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机构包括锯弓本体、锯弓支架及支撑限位结构,所述锯弓支架用于固定所述锯弓本体,所述锯弓支架与所述二级调速减速结构的所述输出轴之间设置有曲柄滑块机构,用于将所述输出轴的转动转化为所述锯弓支架沿第二方向的往复移动,所述支撑限位结构用于支撑所述锯弓支架并限制所述锯弓支架的移动方向。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锯弓本体相对所述基座的上表面呈预设夹角。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切割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的底部设置有基座固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