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洗涤设备的搅拌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洗涤设备包括洗涤桶和以转动方式设置于所述洗涤桶底部的波轮,所述搅拌组件包括搅拌器和固定销,所述搅拌器和所述波轮中的一个上设置有贯通结构,所述搅拌器和所述波轮中的另一个上设置有销孔,所述固定销包括销柱和设置于所述销柱头部的卡块,所述销柱的尾部设置有至少一个弹性卡爪,在安装好的情形下,所述销柱同时卡置于所述贯通结构和所述销孔内,所述卡块与所述贯通结构/所述销孔的一端抵接,所述弹性卡爪卡置于所述贯通结构/所述销孔的另一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搅拌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卡爪的数量为至少两个,至少两个所述弹性卡爪沿周向设置于所述销柱的尾部并沿远离所述销柱轴线的方式扩张延伸,所述弹性卡爪设置成能够以受压状态沿所述销孔滑动并以舒展状态卡置于所述贯通结构/所述销孔的另一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搅拌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销柱的尾部还设置有至少一个延伸结构,所述弹性卡爪和所述至少一个延伸结构沿周向设置于所述销柱的尾部,所述弹性卡爪沿远离所述销柱轴线的方向扩张延伸,所述弹性卡爪设置成能够以受压状态沿所述销孔滑动,还能够以舒展状态卡置于所述贯通结构/所述销孔的另一端,以便促使所述延伸结构与所述贯通结构和所述销孔的另一端同时紧密抵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搅拌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器包括搅拌柱和设置于所述搅拌柱上的搅拌翼,所述贯通结构或所述销孔设置于所述搅拌柱上,所述搅拌柱和所述波轮同轴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搅拌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波轮的中心设置有凸轴,所述销孔设置于凸轴上,所述搅拌柱为圆筒结构,所述贯通结构为贯穿设置于所述圆筒结构上的通孔,所述销孔沿水平方向设置并与所述凸轴的轴线相交,所述通孔沿水平方式设置并与所述圆筒结构的轴线相交。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搅拌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圆筒结构包括第一筒体以及与所述第一筒体的底部相连的第二筒体,所述搅拌翼设置于所述第一筒体上,所述通孔设置于所述第二筒体上,所述第二筒体的外径尺寸小于所述第一筒体的外径尺寸,所述第二筒体的内径尺寸大于所述凸轴的外径尺寸,所述第一筒体靠近所述第二筒体的一端延伸有抵接结构,在安装好的情形下,所述抵接结构抵靠至所述波轮的顶侧表面,所述第二筒体插接至所述凸轴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搅拌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销柱为棱柱结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搅拌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块远离所述销柱的一端设置有抽拉结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搅拌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器和所述波轮中的一个上设置有防转块,所述搅拌器和所述波轮中的另一个上设置有与所述防转块相匹配的限位槽。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搅拌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转块为花键结构,所述限位槽与所述花键结构相匹配的键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