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安检系统的防护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输送机构,用于输送安检系统的托盘和/或待安检物品;防护介质,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被构造为输送到所述托盘的内表面以将待安检物品与所述托盘隔离开;介质支撑件,被构造成用于承载所述防护介质的所述第二部分,以使所述第二部分能够转动;至少一个介质传送机构,被构造成沿着所述防护介质的第一部分的输送方向延伸地布置,以将防护介质的第一部分输送给托盘,其中,所述至少一个介质传送机构包括相对布置的主动传送带和从动传送带,所述主动传送带和从动传送带被构造成:在传送操作时,将所述防护介质夹持在其间,在传送停止时,主动传送带和/或从动传送带能够旋转一角度,以使所述防护介质能够在垂直于输送方向的方向上移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护装置,其中,所述介质传送结构还包括至少一个介质夹持器,所述介质夹持器被构造为相对于所述介质支撑件位于所述托盘的同一侧或另一侧且垂直于所述输送方向设置。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护装置,其中,所述防护装置还包括垂直于所述输送方向设置的介质剪裁机构,所述介质剪裁机构包括剪裁刀和剪裁辊,所述剪裁辊沿着其轴向设置有与输送剪裁刀配合的狭槽。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防护装置,其中,所述防护介质具有至少一个印痕,所述印痕包括垂直于所述输送方向的直线和/或与所述托盘的底部匹配的曲线。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防护装置,其中,两个相邻的直线印痕之间的距离大于所述托盘的长度和两个托盘的深度之和。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护装置,其中,所述防护装置还包括托盘升降机构,所述托盘升降机构被构造成位于所述至少一个输送机构的侧部,用于将托盘提升到所述至少一个输送机构的高度。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防护装置,其中,所述防护装置还包括设置在所述介质支撑件和所述至少一个介质传送机构之间的至少一对介质驱动机构。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防护装置,所述防护装置还包括至少一对引导机构,所述至少一对引导机构位于所述至少一对介质驱动机构与所述至少一个介质传送机构之间。
9.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防护装置,其中,所述介质传送结构还包括至少一个旋转轴和多个支撑件,所述多个支撑件中的至少一个支撑件连接到所述至少一个介质传送机构的从动传送带并且能够绕着所述至少一个旋转轴转动180度。
10.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防护装置,其中,所述防护装置还包括托盘放置机构,所述托盘放置机构被构造成位于所述至少一个输送机构的侧部,用于放置所述托盘。
11.一种行李安检系统,包括如上所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防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