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路基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路基位于既有铁路以及既有建筑之间,所述防护结构包括:板梁,铺设在所述路基上,对所述路基的受力荷载起优化作用;以及微型桩,设置在所述板梁的下方并与所述板梁连接,所述微型桩为所述板梁提供支撑力;所述板梁设置于道砟底部,所述板梁包括:板体,铺设在所述路基上;以及受力钢筋,设置在所述板体内,与所述微型桩连接,所述板梁还包括支挡板,突出设置在所述板体靠近所述既有建筑的一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桩包括:第一桩体,设置在所述板梁的下方并与所述板梁连接;以及加强体,设置在所述第一桩体上,对所述第一桩体进行加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体为防护套管,所述防护套管形成有若干孔洞,所述第一桩体在所述防护套管内浇筑形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套管沿纵向每间隔20cm~50cm设置一圈所述孔洞,每圈所述孔洞为3~4个,所述孔洞直径为1cm~2cm。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桩还包括加强钢筋,所述加强钢筋一端设置在所述第一桩体的上部,另一端与所述板梁连接固定。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体为钢筋架,所述钢筋架设置在所述第一桩体的内部,一端设置在所述第一桩体的底部,另一端突出于所述第一桩体的顶部并与所述板梁连接固定。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筋架包括3~4根纵向钢筋,所述纵向钢筋的一端设置在所述第一桩体的底部,另一端突出于所述第一桩体的顶部并与所述板梁连接固定,所述纵向钢筋的直径为8mm~16mm。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钢筋架还包括箍筋,将所述纵向钢筋捆扎固定,所述箍筋的直径为6mm~10mm;和/或所述纵向钢筋成三角形或四边形均匀布置在所述第一桩体中。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桩体的长度为4m~10m,所述第一桩体的直径为0.15m~0.3m,所述第一桩体之间的间距0.5m~1.2m。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桩体沿所述板梁的底部成三角形或正方形均匀布置。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每节所述板体的长度为4m~6m,厚度为0.4m~0.6m,宽度为4m~6m;和/或相邻所述板体之间形成有结构缝。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板体靠近所述既有建筑的一侧顶面低于另一侧顶面。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挡板的宽度为0.3m~0.8m,所述支挡板的高度为0.6m~2m。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结构还包括防护部,所述防护部设置于所述路基与所述既有铁路之间,以及设置于高度大于1m的所述支挡板与所述既有建筑之间。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部包括:第二桩体,一端设置在所述路基中,另一端外露于所述路基;以及连系梁,连接在至少两个所述第二桩体的上部之间。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桩体之间的间距为0.3m~0.5m,所述第二桩体的长度为所述板梁的基坑开挖深度的2~2.5倍。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结构还包括线路排水部,设置于所述既有建筑的外侧;和/或所述防护结构还包括地下渗沟,设置在所述板梁下部与所述既有铁路相交处;和/或所述防护结构还包括道砟渗沟,设置在所述板梁的顶面邻贴所述支挡板处。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防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结构还包括地表观测桩,设置于所述板梁靠近所述既有建筑一侧的地面上;和/或既有铁路观测桩,设置于所述板梁靠近所述既有铁路一侧的既有铁路的路肩上;和/或既有建筑观测点,设置于所述既有建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