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变流器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应用于供电系统,所述变流器控制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变流器、通信模块和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与每一所述变流器通过所述通信模块连接;所述变流器,用于对所述供电系统的电能进行整流处理和逆变处理,对应得到整流参数和逆变参数;所述整流参数包括:整流输出功率和整流输出电压;所述逆变参数包括:逆变回馈功率和逆变回馈启动电压;所述控制器,用于通过所述通信模块获取每一所述变流器的所述整流参数和所述逆变参数,并根据所述整流参数控制所述至少一个变流器的整流处理过程;或,当任一所述变流器的逆变回馈功率大于或等于第二阈值时,将所述变流器确定为第二目标变流器,降低所述变流器控制系统中与所述第二目标变流器相邻的至少一个其他变流器的逆变回馈启动电压,通过所述其他变流器实现对所述第二目标变流器的逆变处理过程的控制;所述控制器,还用于当任一所述变流器的整流输出功率大于或等于第一阈值时,将所述变流器确定为第一目标变流器;降低所述第一目标变流器的整流输出电压,通过与所述第一目标变流器相邻的至少一个其他变流器实现对所述第一目标变流器的整流处理过程的控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变流器控制系统还包括:监控设备;所述监控设备通过所述通信模块与所述控制器连接;所述监控设备用于采集所述控制器所获取的所述整流参数和所述逆变参数,并实时输出所述整流参数和所述逆变参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变流器控制系统还包括:监控设备;所述控制器集成在所述监控设备中;所述监控设备根据所述整流参数控制所述至少一个变流器的所述整流处理过程,或,根据所述逆变参数控制所述至少一个变流器的所述逆变处理过程。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设备包括报警器;所述报警器用于当所述整流参数大于第一预设阈值,和/或,当所述逆变参数大于第二预设阈值时,发出报警信号。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模块采用Goose通信机制、Profibus通信协议、Modbus通信协议或IEC60870-5-103通信协议中的任意一种进行通信。
6.一种变流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变流器控制系统,所述变流器控制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变流器、通信模块和控制器;所述方法包括:所述控制器通过所述通信模块获取所述变流器控制系统中每一所述变流器的整流参数和逆变参数;所述整流参数包括:整流输出功率和整流输出电压;所述逆变参数包括:逆变回馈功率和逆变回馈启动电压;根据所述整流参数控制所述至少一个变流器的整流处理过程,或,根据所述逆变参数控制所述至少一个变流器的逆变处理过程;对应地,根据所述整流参数控制所述至少一个变流器的整流处理过程,包括:当任一所述变流器的整流输出功率大于或等于第一阈值时,将所述变流器确定为第一目标变流器;降低所述第一目标变流器的整流输出电压,通过与所述第一目标变流器相邻的至少一个其他变流器实现对所述第一目标变流器的整流处理过程的控制;对应地,根据所述逆变参数控制所述至少一个变流器的逆变处理过程,包括:当任一所述变流器的逆变回馈功率大于或等于第二阈值时,将所述变流器确定为第二目标变流器;降低所述变流器控制系统中与所述第二目标变流器相邻的至少一个其他变流器的逆变回馈启动电压,通过所述其他变流器实现对所述第二目标变流器的逆变处理过程的控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逆变参数包括:逆变回馈功率;所述方法还包括:当任一所述变流器的整流输出功率在第一预设时间段内的变化值小于或等于第三阈值时,将所述变流器确定为第三目标变流器;当所述第三目标变流器整流输出功率与除所述第三目标变流器外的其他变流器的所述逆变回馈功率满足预设条件时,调整所述其他变流器的整流输出电压。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逆变参数包括:逆变回馈功率和逆变回馈启动电压;所述方法还包括:当任一所述变流器的逆变回馈功率在第二预设时间段内的变化值小于或等于第四阈值时,将所述变流器确定为第四目标变流器;当所述第四目标变流器逆变回馈功率与除所述第四目标变流器外的其他变流器的所述整流输出功率满足预设条件时,调整所述第四目标变流器的逆变回馈启动电压。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变流器控制系统应用于供电系统,所述供电系统至少包括:供电设备和至少一个用电设备;所述逆变参数包括:逆变回馈启动电压;所述方法还包括:确定所述供电系统中的每一用电设备对应的变流器中电能的传输方向;当所述电能向所述用电设备输送时,将对应变流器的所述逆变回馈启动电压按第一预设梯度值降低,且降低后的逆变回馈启动电压大于或等于第一预设值;当所述电能向所述供电设备返送时,将对应变流器的所述逆变回馈启动电压按第二预设梯度值增大,且增大后的逆变回馈启动电压小于或等于第二预设值;其中,在第三预设时间段内,对所述逆变回馈启动电压调整一次。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变流器控制系统还包括:监控设备;所述变流器控制系统应用于供电系统,所述供电系统至少包括:供电设备;所述方法还包括:通过所述监控设备采集每一所述供电设备的功率因数;根据所述功率因数,调整所述供电系统中至少一个变流器的电流与电压之间的相位,以补偿所述供电系统的容性无功或感性无功。
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获取第四预设时间段内任一所述变流器的整流输出功率和所述整流输出功率的变化值;当所述变化值小于或等于第五阈值时,将具有最大整流输出功率的变流器确定为第五目标变流器;控制所述第五目标变流器停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