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紧凑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咽喉布置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运用库,所述运用库的咽喉区平行设置有出段线和入段线,所述出段线和入段线的一端均与运用库以道岔角度的倍数设置连接,通过这种以道岔角度的倍数设置的形式改变传统出、入段线与运用库之间的接驳角度,增加了出、入段线展线长度;所述出段线和入段线之间设置有第一交叉渡线,所述入段线外侧设有洗车线,所述洗车线上设有洗车库,所述洗车线两端分别设置有第一洗车牵出线和第二洗车牵出线,所述第一洗车牵出线端部与入段线通过第一单渡线连接,所述第二洗车牵出线与入段线通过第二单渡线连接,所述出段线外侧设有工程车牵出线,所述工程车牵出线的端部连接工程车库,所述工程车牵出线与出段线之间通过第二交叉渡线连接;所述洗车线在洗车库前后一辆车辆长度范围内为直线,所述第二交叉渡线位于第一交叉渡线远离运用库一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紧凑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咽喉布置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洗车牵出线和第二洗车牵出线的有效长度均不小于车辆总长度、调车机长度、10m安全距离之和。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紧凑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咽喉布置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洗车牵出线与洗车线之间通过曲线段相连,且该曲线段的曲线半径不小于150m。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紧凑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咽喉布置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交叉渡线包括第五道岔、第六道岔、第七道岔、第八道岔以及菱形交叉,所述第五道岔和第八道岔位于入段线上,且第八道岔为左开道岔,其岔后直线方向与第一交叉渡线方向一致,所述第六道岔和第七道岔位于出段线上。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紧凑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咽喉布置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交叉渡线包括第三道岔、第四道岔、第十一道岔、第十二道岔以及菱形交叉,所述第三道岔和第十一道岔位于出段线上,所述第四道岔和第十二道岔位于工程车牵出线上。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紧凑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咽喉布置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单渡线包括第一道岔、第二道岔和渡线,所述第一道岔位于入段线上,且第一道岔为左开道岔,位于第一交叉渡线远离运用库一侧,所述第二道岔位于第一洗车牵出线上靠近洗车库的一端,且第二道岔为左开道岔。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紧凑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咽喉布置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单渡线包括第九道岔、第十道岔和渡线,所述第九道岔位于入段线上,且第九道岔为右开道岔,位于第一交叉渡线靠近运用库一侧,所述第十道岔位于第二洗车牵出线上靠近洗车库的一端,且第十道岔为左开道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