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水下通信一体化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节点和移动节点,其中,所述固定节点包括主浮标节点和潜标,所述主浮标节点搭载有第一通信探测一体化设备、无线通信设备和信号处理设备;所述潜标搭载有被动监听阵列、第二通信探测一体化设备和第一温盐深仪CTD;所述移动节点包括子浮标节点和无人潜航器UUV,所述子浮标节点搭载有第三通信探测一体化设备,所述UUV搭载有第四通信探测一体化设备和第二CTD;其中:所述第一通信探测一体化设备,用于根据探测参考信息,针对水下目标进行探测得到探测数据,所述探测参考信息为根据特定目标确定出的;根据通信节点距离和需传输的数据量确定通信参考信息;以及根据通信信号和探测信号,确定通信信号和探测信号组合方式及载波类型;所述信号处理设备,用于解析所述探测数据,从所述探测数据中提取目标频谱信息和第一目标特征信息;根据提取的目标频谱信息确定目标类型;所述无线通信设备,用于根据所述通信参考信息和确定出的目标类型广播第一目标特征信息,或者向数据交换中心发送提取的第一目标特征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类型包括可疑目标或者威胁目标;以及所述无线通信设备,具体用于如果确定所述目标类型为可疑目标或者威胁目标时广播提取的目标频谱信息和第一目标特征信息;所述移动节点或者潜标,用于在接收到所述无线通信设备广播的第一目标特征信息后,根据所述目标频谱信息确定探测区域内存在对应的目标对象时,针对目标对象进行探测获取目标对象的第二目标特征信息;通过当前移动节点或者当前潜标通信范围内的其他移动节点或者其他潜标以及其他移动节点或其他潜标通信范围内的移动节点逐级广播所述第二目标特征信息,直至提取的第二目标特征信息到达主浮标节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处理设备,还用于采用数据融合算法对所述第一目标特征信息和第二目标特征信息进行融合处理,得到所述目标对象的融合特征信息;以及向数据交换中心发送所述融合特征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标特征信息包括目标方位信息、目标距离信息和目标航向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探测参考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一项:探测频段、信号类型、信号脉宽和数据时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通信参考信息包括以下至少一项:通信频段、携带数据量大小和信号时长。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能源设备,用于为所述固定节点和移动节点提供能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能源设备包括以下至少一种:太阳能电池板、小型蓄电池和波浪能发电设备。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潜标,具体用于通过所述第二通信探测一体设备与所述主浮标节点或UUV通信;所述子浮标节点,具体用于通过所述第三通信探测一体设备与通信范围内的其他移动节点或者主浮标节点通信;所述UUV,具体用于通过所述第四通信探测一体设备与通信范围内的其他移动节点、潜标或者主浮标节点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