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前排桩(1),包括间隔设置的多个钢轨桩(10);后排桩(2),包括间隔设置的多个钢轨桩(10);前冠梁(3),连接所述前排桩(1)的多个钢轨桩(10)的桩顶;后冠梁(4),连接所述后排桩(2)的多个钢轨桩(10)的桩顶;以及多个刚架梁(5),每个所述刚架梁(5)连接所述前冠梁(3)和所述后冠梁(4),且多个所述刚架梁(5)间隔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水泥土桩,所述钢轨桩(10)远离所述刚架梁(5)的一端插入所述水泥土桩;和/或,所述钢轨桩(10)为废弃钢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钢轨桩(10)的嵌入深度(h 1 )为基坑开挖深度(h 2 )的1~2倍。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每排相邻两个所述钢轨桩(10)的间距为200~400mm。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排桩(1)和所述后排桩(2)的排距为500~2000mm。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冠梁(3)和所述后冠梁(4)的高度为500~1000mm,宽度为400~600mm。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冠梁(3)和所述后冠梁(4)的宽度相同,所述前冠梁(3)和所述后冠梁(4)的高度相同;所述刚架梁(5)的宽度与所述前冠梁(3)的宽度相同,所述刚架梁(5)的高度为所述前冠梁(3)的0.8倍。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刚架梁(5)的上端面、所述前冠梁(3)的上端面和所述后冠梁(4)的上端面平齐。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冠梁(3)、所述后冠梁(4)和所述刚架梁(5)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基坑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排桩(1)与所述后排桩(2)相互平行,所述刚架梁(5)垂直于所述前冠梁(3)和所述后冠梁(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