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微型化人眼安全激光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由前至后同轴布置的泵浦源(2)、聚焦透镜(3)、调Q晶体(4)、增益介质(5),调Q晶体(4)和增益介质(5)通过光束热复合形成复合材料模块,泵浦源(2)的前侧布置全反镜(1),复合材料模块后侧布置输出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化人眼安全激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泵浦源(2)为TO-3封装LD,中心波长为940nm。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微型化人眼安全激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泵浦源(2)发光面腰斑直径为250um,快轴发散角小于35度,慢轴发散角10度,快轴采用表面镀940nm增透膜的光纤快轴准直镜压缩发散角。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微型化人眼安全激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全反镜(1)对940nm增透、对1535nm全反。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微型化人眼安全激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输出镜(6)对1535nm的波长透过率为10%。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微型化人眼安全激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调Q晶体(4)为Co2+:MgAl2O4晶体,长度为1.6mm;增益介质(5)为Er3+/Yb3+:glass,长度为3.0mm;复合后尺寸为Φ1mm×4.6mm。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微型化人眼安全激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材料模块靠近全反镜的一面镀940nm和1535nm波长增透膜,靠近输出镜的一面镀940nm波长全反膜和1535nm波长增透膜,腔长4.6mm,泵浦脉宽取7ms,重复频率10Hz。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微型化人眼安全激光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器腔型为平-平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