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按键,其特征在于,所述按键包括支架、第一卡爪和第二卡爪;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沿着所述支架的安装方向分别与所述支架固定连接或一体制成;所述第一卡爪用于与第一目标对象卡接,以使所述支架与所述第一目标对象固定到一起;所述第二卡爪用于与第二目标对象卡接,以使所述支架与所述第二目标对象固定到一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按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爪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一卡爪相对于所述支架的安装方向对称设置;并且/或者,所述第二卡爪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二卡爪相对于所述支架的安装方向对称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按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支架主体和两个对称的侧板,每一个所述侧板上都设置有一个所述第一卡爪和所述第二卡爪。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按键,其特征在于,所述按键还包括与所述支架主体固定连接的按键板,所述按键板位于所述支架主体远离所述侧板的一侧;并且/或者,所述按键还包括与所述支架主体固定连接的控制板,所述控制板位于所述支架主体靠近所述侧板的一侧;并且/或者,所述按键还包括与所述支架主体相连接的密封圈;在使用状态下,所述密封圈位于所述支架主体和形成在所述第一目标对象上的安装孔的侧壁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按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主体上设置有环形槽,所述密封圈卡置到所述环形槽内。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按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目标对象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二卡爪对应的卡合结构;在使用状态下,所述第二目标对象远离所述卡合结构的一端与所述第一目标对象抵接。
7.一种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家用电器包括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按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目标对象是所述家用电器的前面板,所述支架以从外向里的方式安装到所述前面板上;并且/或者,所述第二目标对象是与所述按键配合使用的后盖。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面板的内侧设置有与所述支架抵接的止挡结构。
10.根据权利要求7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家用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家用电器是洗衣机、洗干一体机或干衣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