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软弱地层隧道沉降控制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隧道单元;所述隧道单元包括第一段主隧道、第二段主隧道、第三段主隧道、第一段竖井、第二段竖井以及斜托隧道;所述第一段主隧道、第二段主隧道和第三段主隧道依次连接;所述第一段竖井的顶端和底端分别与所述第一段主隧道和第二段主隧道的交接处以及所述第二段竖井的顶端连接;所述斜托隧道的两端分别与第二段主隧道和第三段主隧道的交接处以及第一段竖井和第二段竖井的交接处连接;所述第一段主隧道、第二段主隧道、第三段主隧道、第一段竖井、第二段竖井以及斜托隧道均设有初支结构和二衬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软弱地层隧道沉降控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初支结构为网锚喷加钢架支护结构;所述二衬结构为现浇模筑混凝土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软弱地层隧道沉降控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段竖井和斜托隧道的顶端开口处均设有钢筋混凝土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软弱地层隧道沉降控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段竖井、第二段竖井以及斜托隧道的截面形状为圆形、椭圆形或马蹄形,并且所述第一段竖井、第二段竖井以及斜托隧道的宽度均小于第一段主隧道、第二段主隧道或第三段主隧道的宽度。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软弱地层隧道沉降控制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段竖井与所述斜托隧道之间的角度为30°至60°。
6.一种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软弱地层隧道沉降控制结构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S1:首先依次开挖第一段主隧道、第一段竖井和斜托隧道,然后开挖第二段主隧道、第三段主隧道和第二段竖井;或者包括步骤(1):首先依次开挖第一段主隧道、第二段主隧道和第三段主隧道,然后开挖第一段竖井和斜托隧道,最后开挖第二段竖井。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包括以下步骤:S11:开挖第一段主隧道并依次进行初支和二衬;S12:在第一段主隧道的端部向下开挖第一段竖井并依次进行初支和二衬;S13:从第一段竖井的底端斜向上开挖斜托隧道并依次进行初支和二衬;S14:从第一段主隧道端部依次开挖第二段主隧道和第三段主隧道,或者从斜托隧道的顶部双向开挖第二段主隧道和第三段主隧道,再或者从第一段主隧道端部开挖第二段主隧道,从斜托隧道的顶部双向开挖第二段主隧道和第三段主隧道,第二段主隧道和第三段主隧道在开挖时依次进行初支和二衬,最后,从第一段竖井的底端开挖第二段竖井,并依次进行初支和二衬;S15:重复进行步骤S11至S14;步骤(1)包括以下步骤:(11)依次开挖第一段主隧道、第二段主隧道以及第三段主隧道,并依次对各段主隧道进行初支并对第一段主隧道进行二衬;(12)从第一段主隧道和第二段主隧道的交接处向下开挖第一段竖井,并依次进行初支和二衬;同时,从第二段主隧道和第三段主隧道的交接处斜向下开挖斜托隧道,并依次进行初支和二衬;(13)对第二段主隧道以及第三段主隧道进行二衬;(14)第一段竖井和斜托隧道连通后,从第一段竖井的底端向下开挖第二段竖井,并依次进行初支和二衬;(15)重复进行步骤(11)至步骤(14)。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1至步骤S14中,采用网锚喷加钢架进行初支支护,养护完成后,再现浇模筑混凝土进行二衬支护;步骤(11)至步骤(14)中,采用网锚喷加钢架进行初支支护,养护完成后,再现浇模筑混凝土进行二衬支护。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4中,第二段竖井开挖至基岩层;步骤(14)中,第二段竖井开挖至基岩层。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4和步骤S15之间还具有步骤S141:通过钢筋混凝土将第一段竖井和斜托隧道的顶端开口处进行封堵;步骤(14)和步骤(15)之间还具有步骤(141):通过钢筋混凝土将第一段竖井和斜托隧道的顶端开口进行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