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采用纤维制品暂堵射孔炮眼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纤维制品包括纤维主体和与纤维主体相连的多条纤维丝,所述纤维主体的形状为规则或不规则立体形状,所述纤维主体在40MPa下的压缩率为5-30%;所述方法包括:将所述纤维制品投入井内暂堵射孔炮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主体由纤维聚集而成,与纤维主体相连的多条纤维丝呈放射状。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主体在40MPa下的压缩率为10-20%。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经过所述纤维主体的最长径a和与最长径a相垂直的最长径b之比a:b=1.2-1.5:1。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条纤维丝中最长纤维丝的长度与所述纤维主体的最长径b的比值为(0.5-4):1。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主体的最长径b在0.5-2cm范围内。
7.根据权利要求1、2、5和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丝的横截面直径为5-100μm。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丝的横截面直径为10-20μm。
9.根据权利要求1、2、5、6和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丝的长度为1-5cm。
10.根据权利要求1、2、5、6和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丝的条数为400-2000条。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丝的条数为1000-1600条。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条纤维丝集中在纤维主体表面的同一侧、中心对称分布在纤维主体表面的两侧或分布在整个纤维主体表面。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制品的材料为可降解纤维。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可降解纤维为聚乳酸纤维和/或聚酯纤维。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可降解纤维为聚酯纤维。
16.根据权利要求1、2、5、6、8、11-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制品的制备方法包括:使纤维形成规则或不规则立体形状的纤维主体以及与纤维主体相连的多条纤维丝。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形成的方式选自捆绑、缠绕、打结、扎束和粘接中的至少一种。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制品的纤维主体的最长径b与所述射孔炮眼的孔径的比值为(0.5-1.3):1。
19.根据权利要求1或18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纤维主体的最长径b与所述射孔炮眼的孔径的比值<0.9时,所述多条纤维丝中最长纤维丝的长度与纤维主体的最长径b的比值>2;或者,当所述纤维主体的最长径b与所述射孔炮眼的孔径的比值≥0.9时,所述多条纤维丝中最长纤维丝的长度与纤维主体的最长径b的比值≤2。
20.根据权利要求1或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制品的投入数量与射孔炮眼数量之比为(1-5):1。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纤维制品的投入数量与射孔炮眼数量之比为(1-2):1。
22.根据权利要求1或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射孔炮眼为转向压裂中的射孔炮眼和/或重复压裂中的射孔炮眼。
23.权利要求1-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在暂堵射孔炮眼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