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既有铁路沉降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沉降板,所述沉降板数量为至少两个,所述沉降板包括沉降标杆和安装底板,所述安装底板固定于铁路路基,所述沉降标杆顶部凸出于轨道道砟;水平梁,所述水平梁数量为至少一个,所述水平梁两端分别固定连接于相邻两个所述沉降板顶部;倾角传感器,所述倾角传感器数量为多个,每个所述水平梁均设置有所述倾角传感器;信息采集设备,所述信息采集设备用于收集所述倾角传感器采集到的水平梁倾角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既有铁路沉降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梁为方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既有铁路沉降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倾角传感器设置于所述方管内。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既有铁路沉降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方管上设置有安装槽,所述倾角传感器设置于所述安装槽内。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既有铁路沉降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方管两端设置有安装托架,所述安装托架包括互相垂直设置的第一部和第二部,所述第一部固定连接于所述方管,所述第二部固定连接于所述沉降板顶部。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既有铁路沉降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沉降板包括安装顶板,所述水平梁固定安装于所述安装顶板。
7.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既有铁路沉降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其中至少一个所述沉降板为基准沉降板,所述基准沉降板设置于铁路桥台段,其余沉降板设置于路桥过渡段。
8.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既有铁路沉降监测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倾角传感器通过有线和/或无线传输方式与所述信息采集设备连接。
9.一种既有铁路沉降监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既有铁路沉降监测系统,还包括以下步骤:S10,将多个所述沉降板固定于铁路路基,并使沉降板顶部凸出于铁路道砟;S20,将多个带有倾角传感器的水平梁固定连接于沉降板顶部,使得多个沉降板和水平梁形成串联结构,且每个水平梁端部距离铁路路基的距离相等;S30,以其中一个沉降板为基准参考点计算路基沉降,依次累加相邻两个沉降板之间的相对沉降值△Sn,△Sn等于所述倾角传感器测得的倾斜角度和所述水平梁长度的乘积,并得到特定沉降板处的路基沉降值Sn。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既有铁路沉降监测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路桥过渡段,步骤S10还包括以下步骤:S12,将其中一个沉降板设置于铁路桥台段;步骤S30包括以下步骤:以设置于铁路桥台段的沉降板作为基准参考点计算路基沉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