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1),设置有第一限位部(103)和第二限位部(104);连杆组件(2),包括第一连杆(201)和第二连杆(202);所述第一连杆(201) 与旋转轴(301)配合,能够绕一旋转中心(3)转动;所述第一连杆(201)绕所述旋转中心(3)转动时,所述第二连杆(202)能够延所述第一连杆(201)的长度方向,在所述第一连杆(201)内部伸入或伸出;驱动单元,与所述连杆组件(2)连接;第一滑块(4),活动设置于所述连杆组件(2)上,并能够在所述第一限位部(103)和所述第二限位部(104)之间形成的滑槽内滑动;其中,所述驱动单元驱动所述连杆组件(2)绕所述旋转中心(3)转动,配合所述第一滑块(4)在所述连杆组件(2)上的滑动,限定出所述第一滑块(4)在所述基座(1)滑槽内的滑动轨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滑块(5),活动设置于所述连杆组件(2)上,并能够在所述基座(1)的滑槽内滑动;所述驱动单元驱动所述连杆组件(2)绕所述旋转中心(3)转动,配合所述第二滑块(5)在所述连杆组件(2)上的滑动,限定出所述第二滑块(5)在所述基座(1)滑槽内的滑动轨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1)包括第一滑槽(101)和第二滑槽(102);所述第一滑块(4)和所述第二滑块(5)分别对应所述第一滑槽(101)和所述第二滑槽(102)滑动设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块(4)和所述第二滑块(5)在所述第一滑槽(101)和所述第二滑槽(102)内的滑动为直线运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槽(101)和所述第二滑槽(102)平行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中心(3)设置于所述基座(1)上。
7.根据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杆(201)的一端与所述第一滑块(4)配合,靠近另一端的位置与设置于所述旋转中心(3)的所述旋转轴(301)配合;所述第一连杆(201)设置有,至少能够容纳所述第二连杆(202)伸入或伸出的连杆槽(203);所述第一连杆(201)的所述连杆槽(203)内还设置有沿所述第一连杆(201)长度方向设置的、呈长条形的第一开口(204)。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滑块(4)设置有与所述第一开口(204)配合的第一导向柱(401);所述第一连杆(201)绕所述旋转中心(3)转动时,所述第一滑块(4)的所述第一导向柱(401)在所述第一连杆(201)的作用下,在所述第一开口(204)内滑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杆(202)的一端与所述第二滑块(5)转动配合,另一端设置有第二导向柱(205);所述第二导向柱(205)与所述第一连杆(201)的所述第一开口(204)配合;所述第一连杆(201)绕所述旋转中心(3)转动时,所述第二滑块(5)的所述第二导向柱(205)在所述第一连杆(201)的作用下,在所述第一开口(204)内滑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杆(202)设置有,与所述旋转轴(301)配合的第二开口(206);所述第二开口(206)为沿所述第二连杆(202)长度方向设置的长条开口。
11.根据权利要求8-10任一所述的一种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滑块(5)的一端与所述第二连杆(202)配合,靠近另一端的位置设置有安装部(501);所述安装部(501)为中心带通孔的圆柱形结构。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一种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转动部(6),与所述安装部(501)中心的通孔配合。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一种传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滑块(5)上还设置有,朝向所述安装部(501)一侧延伸设置的第一挡板(502);所述转动部(6)上设置有,朝向所述安装部(501)一侧延伸设置的第二挡板(601);扭簧(7),设置于所述安装部(501)的外侧,并与所述第一挡板(502)和所述第二挡板(601)配合。